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批復答復釋解與應用——法律適用卷
作 者: 梁鳳雲 著
定 價: 88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1年08月01日
頁 數: 470
裝 幀: 平裝
ISBN: 9787509330340
●一、公安管理
1.對無財產的已滿14歲不滿18歲的人可以適用罰款
2.鐵道部和公安部對鐵路公安部門處罰權的規定一致
3.出售淫穢物品行為終了以及追訴時效的判斷
4.治安管理處罰的追訴時效及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裁決合法性的判斷
5.公安機關無權依據無法律法規依據的地方政府規章行使沒收的行政處罰
6.公安部道路交通規章與行政法規不一致的,應當適用行政法規
7.農用運輸車的管轄問題
8.司法解釋適用於解釋生效後發生的案件或者正在審理的案件
9.省級人大對地方政府規章的解釋有效
10.下級公安機關作出與上級公安機關相衝突的行為屬於超越職權
11.公安交警部門不能以交通違章行為未受處理為由不予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12.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有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簡易程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勞動教養
13.勞動教養行政案件無須復議前置
14.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15.不滿十四周歲不予刑事處分的,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16.對僅有一次盜竊行為的公民不能實行勞動教養
三、工商管理
17.國務院批準的文件視為行政法規可以直接引用
18.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未經核準登記擅自開業的行為處以強行收購退還價款的處理決定缺乏法律根據
19.借用執照不應當認定為無照經營
20.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倒賣煙草的職權及其管轄
21.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對無合法證明的進口汽車進行查處
22.法律、行政法規對個體診所辦理營業執照未作規定的,可以參照適用地方性法規
23.《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在處罰主體方面與《行政處罰法》是特殊規定與般:規定的關繫
2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規範性文件擴大了《商標法》規定的處罰範圍,應當適用《行政處罰法》的規定
25.學校向學生推銷保險收取保險公司傭金入賬的行為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26.“拍賣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競買人的身份參與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的擴大解釋
27.侵權中的“全面覆蓋”原則
28.《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與《行政處罰法》相抵觸不予適用
四、土地和房屋管理
五、工傷認定
六、勞動保障
七、礦產資源管理
八、藥品監督管理
九、水資源管理
十、質量監督
十一、稅務管理
十二、公路管理
十三、農業管理
十四、林業管理
十五、建設管理
十六、計量管理
十七、物價管理
十八、港務管理
十九、銀行業監管
二十、鹽業管理
二十一、海關監管
二十二、外彙管理
二十三、對外貿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