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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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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正在實施大力發展核電戰略與核電“走出去”戰略,迫切需要借鋻靠前核安全法制建設經驗,完善靠前法律體繫和監管體制,參與靠前核安全協作,創造有利於中國核電戰略的靠前和靠前治理機制。美國是核電利用規模優選的國家,已經建立完善的核安全法律體繫和監管體制;同時,美國利用其技術和管理優勢,知名品牌靠前核安全立法和靠前協作,推行其靠前核戰略。本書首先對美國核安全法律體繫進行規範分析,然後對美國核安全監管體制進行歷史考察,接著結合《核安全公約》修正案探討美國與靠前核安全法律制度的互動關繫,很後落腳中國核電戰略,為完善靠前核安全治理建言獻策,提升中國的靠前話語權,為實施核電戰略創造有利的靠前法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