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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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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法學理論的主要著作是1797年出版的《道德形而上學》上冊《法的形而上學原理》。康德在此書中闡述了他的法學思想。他的法學思想的淵源,主要來自羅馬法和法國啟蒙思想家,特別是盧梭和孟德斯鳩。康德的法學理論有鮮明的代表性,代表了傳統的西方法學中的一些重要觀點。
西方的法學,自柏拉圖起到康德乃至今天,若用粗線條來描述其主流的話,可以說就是從人出發,從人性出發,探討公民的自由和權利,從而論述法律的實質、作用以及其他屬性。康德也是沿著這根軸線來展開他的法學思想的。
本書是康德的一部主要法學理論著作,是《道德形而上學》的上冊,作為一個有名的哲學家,康德的法學思想也突出了他的人情味,人的問題對於康德是一個重要問題。他認為隻有人纔有自由意志和與生俱來的天賦權利:自由。但人為了自身的自由,就必須首先尊重他人的自由,因為他認為,法律就是依照這一*高原則,由立法機關制定出一整套明文規定,其*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