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書記員的角色特征及其崗位職責
● 節 檢察機關的法律屬性和組織體繫
● 一、我國檢察機關的法律屬性
● 二、我國檢察機關的組織體繫
● 三、我國檢察機關各業務部門的設置及基本職責
● 第二節 書記員的含義和角色特征
● 一、書記員的含義
● 二、書記員的角色特征
● 三、書記員與檢察官(檢察員、助理檢察員)的關繫
● 第三節 書記員的基本工作職責和任職條件
● 一、書記員的基本工作職責
● 二、書記員的任職條件
●第二章 書記員的基本素質
● 節 思想政治素質
● 一、用科學的理論武裝頭腦,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政治理論水平
● 二、愛崗敬業,不斷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
● 三、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保密意識,正確履行職責
● 第二節 職業道德素質
● -一、書記員職業道德素質的內容
● 二、如何形成高尚的道德素養......
內容簡介
本書共計二十七萬字,分為九個章節,主要包括“書記員的角色特征及崗位職責”、“書記員的基本素質”、“基本職業能力”、“檢察筆錄格式”、“常見多發案件筆錄要點”、“常用制式法律文書的填寫方法”、“辦案關聯事項的辦理”、“卷宗整理”、“計算機錄入及訓練方法”。該課題的部分內容,作為核心業務,被納入北京市檢察機關2009年新錄用人員崗前培訓教材。
監督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靠前,權力的專門性。這種專門性具體包括三個方面的含義:一是從檢察機關的法律地位來看,檢察機關是憲法和法律明文確立的、專享的、專門以法律監督為職責的,這種專門的職責不能被其他所取代,其他任何都不具備接近相同的職責。二是從檢察機關的職能和職責來看,檢察機關的業務活動即屬於法律監督活動,檢察機關進行的業務活動全部具有法律監督性質。三是從檢察機關履行職責的方式來看,檢察機關不是泛泛地進行法律監督,而是專門性地通過辦理各類具體的案件進行法律監督。
第二,行為的規範性。檢察機關擁有法律監督權是由憲法賦予的,具有明確的法律授權。檢察機關進行法律監督的對像和範圍、措施和手段、程序和條件等相關事項,都是有法律的明確授權並按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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