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功夫在詩外”也適用律師辦案
●前言
●界定專業律師的內涵標志以及從司法實踐看律師不斷提升三種能力的重要性
●【案例1】以司法價值判斷取向理論說服最高人民法院改判青海省不錯人民法院一審的建設工程糾紛案
●【案例2】情侶路邊終“分手”?——沒有資質施工單位被裁定“先予執行”中途撤場案
●【案例3】14違約金由企業是否具有相應資質所決定?——寧夏回族自治區不錯人民法院采納專家證人朱樹英意見二審依法改判案
●【案例4】二審法院判定“按撤訴處理”為何被改判??——庭審達35次、集司法程序之大工程款大案?
●【案例5】漏了被告的判決書終將成為一紙空文?——中建某局某公司準確確定被告,上海市不錯人民法院二審改判案
●【案例6】解決拖欠工程款的前提是確定真正的發包人?——中建某局公司確定真正的發包人,上海市不錯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案
●【案例7】一波三折的“通天”仲裁案?——常州仲裁委員會的案件何以最終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定??
●【案例8】司法鋻定的“整體頂升迫降方案”?——是缺陷整改,還是結構破壞?
●【案例9】已流失26?5工程進度款是如何保住的??——上海市不錯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以房屋折抵工程進度款優先受償案
●【案例10】當事人的審計報告不是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不支持當事人結算後再進行事後審計的二審案
●【案例11】國內使用國際通用的FIDIC(菲迪克)合同文本有效?——首例工程項目全文采用菲迪克合同文本引起的訴訟案?
●【案例12】約定爭議評審的前置程序何以解決操作性??——湖北省首例采用FIDIC即菲迪克合同條件引起的仲裁案?
●【案例13】一案反索賠成功180?——拖欠一個月工程進度款引發280爭議的涉外工程索賠國內演繹
●【案例14】中國建築業追欠索賠案?——1993年:國內某建設公司當年起訴並追回工程欠款14、索賠成功6?
●【案例15】工程簽證文件未移交合同管理人員不得調動?——從廢紙麻袋撿回的簽證文件決定36勝訴案?
●【案例16】30買了一根上弔繩?——兩次上訴最高人民法院被維持原判的武漢某建築企業工期逾期巨額索賠案......
內容簡介
疑難雜癥一案一方,專家箴言一字一珠,風險防範一點一滴
保駕護航一心一意,傳道授業一板一眼,共謀發展一帶一路。
作者精心挑選自己代理過的具有代表性的經典疑難案例,通過對每個案例專業的解析研判,將辦案思路和執業技巧分享給讀者,希望讀者有觸類旁通的豁達感受。
序言
“功夫在詩外”也適用律師辦案
“汝果欲學詩,功夫在詩外”,這句詩鮮明地表達了陸遊作為一位詩人的寫作主張:向生活學詩,向社會學詩。由此及彼、推而廣之,無論是寫詩、作畫,還是裁判、辦案,不都是這個理嗎?熟法條、知法理;庭上能說,庭下會想,這無疑就是律師入門所學的“詩”。那麼,詩外的功夫又是什麼呢?就讓我們跟隨朱樹英的思緒走進一個個匪夷所思、動人聽聞的“大案”、“名案”,去感悟他的“真功夫”。
在律師界,有人說“朱樹英”現像是不可復制的,因為他是帶著“專業”去讀法律、做律師的;也有人說,朱樹英有個超強大腦,他對行業實際情況真實了解,對專業法律理解異常透徹,法庭上反應極為迅速,對案件的分析判斷極其精準。在法律界,雖然“朱樹英著”的書往往是一版再版。但不少讀者卻反映:在閱讀朱樹英的專著時,不僅對其中的代理案件以及取得的成功充滿了敬佩之情,更想進一步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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