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從哲學的角度對現代行政法平衡理論進行了比較繫統的論述,作者從經典作家的理論著作、相關國家的立法及法律制度中,旁征博引,抽絲剝繭,較為全面,深刻地揭示了傳統行政法的硒質及其正、負面的作用,並進一步指出,現代行政法應發揚行政關繫主體雙方的積極作用,實現權力與權利的互動與平衡。
**章 以公民權為本位的行政法及其哲學基礎
**節 以公民權為本位的行政法的基本特征
以公民權為本位構建行政法的典型代表是英國和美國的行政法。以公民權為本位的行政法有三個基本特征:從法律理念來說,以普通法為基礎;從制度設置來說,以司法審查為核心;從法律訴求來說,以程序正義為目的。下面我們對三個特征加以具體探討。
一、以普通法為基礎
英國的公法以普通法為基礎,沒有公法與私法分立的觀念。堅持普通法,否認公法的觀念,從布萊斯通那裡就是這樣。這種普通法的公法觀在英國公法巨擘戴雪的《英憲精......
**章 以公民權為本位的行政法及其哲學基礎
**節 以公民權為本位的行政法的基本特征
以公民權為本位構建行政法的典型代表是英國和美國的行政法。以公民權為本位的行政法有三個基本特征:從法律理念來說,以普通法為基礎;從制度設置來說,以司法審查為核心;從法律訴求來說,以程序正義為目的。下面我們對三個特征加以具體探討。
一、以普通法為基礎
英國的公法以普通法為基礎,沒有公法與私法分立的觀念。堅持普通法,否認公法的觀念,從布萊克斯通那裡就是這樣。這種普通法的公法觀在英國公法巨擘戴雪的《英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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