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水,1986年畢業於上海華東政法學院。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經濟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研究會理事。凱麥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一級律師。2005年底出版《完美的合同——合同的基本原理及審查與修改》**版。2006年起參加編寫及修訂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全國律師執業基礎培訓指定教材《律師執業基本技能》,擔任副主編並負責其中的《合同業務基本技能》部分。
長期從事合同原理及應用、法律風險管理理論及實踐的研究與操作,並為企業提供了大量的相關解決方案和技能培訓。合同文本多次作為實用精品被大力推廣,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項目工作成果及解決方案多次受到客戶好評並給企業帶來明顯變化。
**節我國合同發展歷程概述
合同舊時稱為契約,而在更早時則又有更多的名稱。合同是隨著社會關繫的日益復雜化和經濟交往的擴大化而產生和發展的,尤其是當商品交換活動從依靠習慣調整上升到依靠法律調整時,纔真正形成了現代意義上的合同。中國作為文明古國,合同的歷史與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幾乎一樣悠久。這段歷史不僅讓我們了解到古代的燦爛文明、認識現代的國情,也激勵著我們在合同方面不斷進取。
一、我國古代及近代的合同發展
我國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從商朝開始,經夏商周斷代史工程的考證,夏朝前1600前1046年。而此前的夏朝雖然已經被推斷出前2070年,結前1600年,但沒有更多的信息可供研究。由於資料有限,通過考古所知的中國*早的合同始於西周時期。
由於本書並不研究合同史,因此隻是將各代的合同加以簡要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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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上帝,這本前後歷時差不多五年的書終於寫完了。*後定稿的二十多萬字,是數易其稿、反復調整後得來的。從*初的提綱及零星的文章到一本完整的書,在電腦鍵盤上一個個打出的字符估計已近百萬。雖然不敢奢談水平,但*對可以保證是真材實料。
在法律專業領域,談起法律語言,法律英語方面的書籍會遠遠多於法律漢語方面的書籍;談起合同,提供合同範本的書籍遠遠多於研究合同本身規律的書籍。特別是合同範本方面的書籍,雖然可以快速提升合同的“形似”水平,卻總是讓人停留在知其然但不知其所以然的境地。合同質量與實際需求之間總有“若即若離”甚至“隔靴搔癢”的感覺,達不到合同利益*大化的境界。工作中也經常見到,一些律師對於合同的審查往往僅局限於*常基本的層面,甚至不能越過當事人能夠預見的範圍,而對於合同的起草則更是言必談範本,完全沒有章法。這也是筆者當年著手寫這本書的動機之一。
合同是與外界交往的橋梁,是產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