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張體銳編著的《商標法上混淆可能性研究》在研究大量靠前外相關資料基礎上,著重對混淆可能性理論進行深入分析,提出:商標法立法宗旨應以“經濟社會規劃淪”為基礎;混淆可能性的認定當采“多因素檢測方法”;在混淆可能性具體適用過程中,應注意區分混淆與淡化之間的內在差異,不能雜糅並用或直接以混淆可能性認定方法來認定淡化可能性;將2013年《商標法》第57條**―2項修改為“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推定具有混淆可能性,除非有證據證明確繫不容易導致混淆的。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