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五位首席大法官(最高法院雜憶) | 該商品所屬分類:法律 -> 外國法律 | 【市場價】 | 320-464元 | 【優惠價】 | 200-290元 | 【介質】 | book | 【ISBN】 | 9787542642929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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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三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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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54264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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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約翰·保羅·斯蒂文斯|譯者: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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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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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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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日期:201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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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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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本:32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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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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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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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18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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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二戰海軍老戰士,擊斃山本五十六的功臣; 他是*高法院大法官,捍衛民權和自由的勇士; 閱讀斯蒂文斯大法官回憶錄; 共同見證司法群星閃耀時。 《五位首席大法官(*高法院雜憶)》由約翰·保羅·斯蒂文斯所著,這本書不僅是針對某幾位大法官的回憶錄,而是對半個世紀以來,美國法律和政治發展的全景展現。斯蒂文斯在書中展現了無數珍貴細節,這是一本正當其時的好書,供讀者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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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首席大法官是多大的“官”?要不要聽
命於總統?憲法賦予他的權限有多大?九位大法官出
現意見分歧時,能否由他一錘定音?這些問題的答案
,大都可在教科書中找到。可是,近代史上的著名首
席大法官們究竟有何人格魅力?他們的個性對司法審
判、法院地位有多大影響?這些人與同僚關繫如何?
管理能力是否夠格?隻有有機會近距離接觸和觀察首
席大法官的內部人士方能提供答案。
退休大法官約翰·保羅·斯蒂文斯在最高法院工
作35年,與五任首席大法官皆有私下接觸。他新近推
出的《五位首席大法官(最高法院雜憶)》,為廣大讀
者認識歷任首席大法官,了解最高法院運轉程序和決
策內幕,提供了一個罕見的視角。追隨這位93歲老人
的精彩敘述,我們在豐富新知的同時,還可一窺近半
個世紀以來,沃倫、倫奎斯特、羅伯茨、布倫南、布
萊克門、斯卡利亞等司法群星的閃耀風采。
《五位首席大法官(最高法院雜憶)》供讀者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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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導言:司法群星璀璨時 前 言 第一章 建國以來的十二位首席 第二章 美國首席大法官:平等者之首 第三章 弗瑞德·文森 第四章 阨爾·沃倫 第五章 沃倫·伯格 第六章 威廉·倫奎斯特 第七章 小約翰·羅伯茨 第八章 ***聯席大法官:平等者中的次席 尾聲 致謝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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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斯1873年去世後,總統尤利西斯·格蘭特
(Unysses Grant)審
慎斟酌了幾位潛在的繼任者人選,猶豫了六個月,纔
*終決定提名俄亥
俄州**律師莫裡森·韋特(Morrison Waite)出任第
七任首席大法官。 韋特的十四年任期也頗值得一提,這主要是基於兩個
截然不同的原因:
在他任期內,*高法院案件猛增,不堪重負。與此同
時,*高法院作出
的判決,嚴格限制聯邦政府根據憲法第十四修正案,
對新獲自由的奴隸
提供保護。 韋特任首席大法官期間,*高法院審理了3470起
案件。韋特本人
撰寫了872起案件的判決意見,這一數據充分證明他
有效降低在*高
法院負責過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用。韋特還加入了同僚
主筆撰寫的幾起
關於第十四修正案“平等保護條款”的**判決,這
些判決禁止將非洲
裔美國人排除在刑事初審案件的陪審團之外,而且在
舊金山頒布禁止
歧視華人的“洗衣店條例”後,有力維護了華人居民
的正當權益。但是,
他自己主筆的一則判決意見——“美國訴克魯克香克
案”(United
States v.Cruikshank)——卻隻能被形容為一場
災難。 1873年,在路易斯安那州臭名昭著的復活節周日
“科爾伐克斯大
屠殺”中,數十位黑人被一個白人武裝團體殺害,威
廉·克魯克香克是
成員之一。由於州當局並未以參與謀殺和從事其他州
法規定的犯罪行
為對他們進行懲罰,聯邦政府指控他們違反了國會
1870年通過的一部
立法,這部法律禁止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結伙剝奪其
他公民受聯邦憲
法保護的權利。政府的起訴意見認定,幾名被告故意
剝奪了受害人的
數項聯邦權利,包括:受**修正案保護的和平集會
的權利、受第二修
正案保護的持有和攜帶**的權利,受第十四修正案
保護的生命權和
自由權。克魯克香克和兩名同伙被聯邦法院定罪,但
是,*高法院卻宣
布撤銷原判。根據韋特在判決意見中陳述的判決理由
,**、第二修正
案隻是為了限制聯邦政府的權力,第十四修正案隻是
為了限制各州的
權力;沒有一條憲法修正案禁止這些被告實施的行為
。這一不幸的判
決引發了連續不斷的種族暴力事件,南方各州也據此
制定州法,剝奪了
黑人的完整公民權長達數十年之久。 梅爾維爾·富勒(Melville Fuller)被格羅弗-
克利夫蘭(Grover
Cleveland)總統任命為我們的第八位首席大法官時,
他已在芝加哥當了
30年私營律師。他開啟了一項在我看來極為重要的傳
統,至今仍被*
高法院全體成員所依循。這一傳統是,每次開庭前,
每位身披法袍的大
法官都要與其他同僚握手致意。這一簡短的致意方式
,不僅意味著*
高法院全體成員精誠團結,也昭示著*重要的一點,
那就是,大家擁有
**個人分歧的共同目標。 我不知道其他法院是否會這麼做,但可以確定這
類握手儀式並非
*高法院一家**。我至今仍清晰記得,1970年秋天
,當我作為第七
巡回上訴法院的新人,參與**庭審之前,盧瑟.斯
威格特(Luthe,
Swygert)和羅傑·基利(Roger Kiley)的主動握手致
意,給我帶來的內
心溫暖,他倆都是民主黨總統任命的聯邦上訴法官,
而我則是一名共和
黨人。聯邦法官走上審判崗位之後,過去的政治分歧
從此與工作無關。 富勒任首席大法官期間,國會通過了1891年《司
法法》,大幅降低
了*高法院的工作量。新法增設了中間上訴法院審級
,也即我們熟知
的巡回上訴法院,這級法院負責審理來自聯邦初審法
院的*大部分上
訴案件。例如,這部法律授權第七巡回上訴法院(我
於1970年至1975
年在該院工作)審理來自位於威斯康辛州、伊利諾伊
州印第安納州的
聯邦初審法院的上訴案件。這可是一項重大的改革措
施,過去,這些案
件都會直接上訴到*高法院,如今他們將首先由巡回
上訴法院復審,通
常亦止步千此。 P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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