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反貪審訊秘笈 | 該商品所屬分類:法律 -> 刑法 | 【市場價】 | 460-668元 | 【優惠價】 | 288-418元 | 【介質】 | book | 【ISBN】 | 9787568010337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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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華中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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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56801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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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耀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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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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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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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日期: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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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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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本:16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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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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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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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254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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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與反貪污是反腐戰線上永恆的主題。作者是一個有著二十多年反貪工作經驗的檢察官。《反貪審訊秘笈》介紹了作者楊耀傑在反貪工作中與腐敗分子展開的鬥志鬥勇的經歷,重點介紹了他在反貪審訊工作的方面的一些經驗、技巧。審訊是偵查員與嫌疑人面對面的較量,是一場“白刃戰”。特別是在職務犯罪偵查中,訊問就顯得*加具有刺激性、挑戰性。因為與位高權重、高智商、多伎倆的腐敗分子面對面地較量,那既是對偵查員綜合素質的***考量,又是偵查員與腐敗分子意志力、智慧力的博弈!多年的反貪工作使作者在反腐敗領域取探索了“**訊問快速切入主題的方法”;分析了“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認罪的心路歷程”;論證了“偵查勢與偵查力的構建”對偵查訊問的意義等一大批創新的偵查理論成果!因此榮獲了“首屆全國**反貪污賄賂局局長”和“首屆全國檢察業務專家”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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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審訊秘笈》的作者楊耀傑運用辯證唯物主
義思想,科學深刻地揭示了反貪審訊這門具有沉默知
識屬性及邊緣學科特性的專業的規律,並將刑法學、
刑事訴訟法學、犯罪學、犯罪心理學、社會學、社會
心理學、社會管理學、生理學、審訊學、證據學等知
識融會貫通,對反貪審訊過程作CT斷層式掃描,進行
了繫統的研究。
該書從進行審訊的全面準備到準確選擇攻擊的突
破口,以及如何搞好審訊的開場、快速切入審訊的主
題,都給出了實踐性的分析;並且作者運用智慧謀略
,對審訊中與犯罪分子對抗的方式、方法,及分化、
催化、瓦解犯罪分子對抗、頑抗的心理防線,也給出
了獨到的見解。
作者從長期大量成功的審訊經驗中,以人性的視
角,剖析了犯罪嫌疑人認罪的心路歷程,抓住了犯罪
嫌疑人在審訊中心理動搖的臨界點,拿到了有的放矢
審訊的成功鑰匙。同時該書還對犯罪嫌疑人攻守同盟
的結構形式及攻擊策略做了深入的研究,率先提出了
特別的攻擊之策。
該書對反貪審訊中“偵查關繫”、“偵查勢”的
構建以及對審訊效能的影響和對被審對像的心理干預
力度的精闢分析,為反貪審訊的科學研究提供了新思
路。
《反貪審訊秘笈》不僅為反貪專業人士提供了智
力支持,而且讓社會大眾對神秘的反貪審訊專業有了
一個全新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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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1:職務犯罪偵查訊問的概念和特征 1.訊問及其類別 2.偵查訊問和職務犯罪偵查訊問 專題2:職務犯罪偵查訊問方略及其意義 1.偵查訊問方略 2.實戰案例 專題3:偵查訊問前的準備 1.偵查訊問前準備的一般原則 2.基礎性準備:分析線索,秘密初查 3.正式;隹備:熟悉案情,對癥下藥 附件:關於如何實現安全文明辦案的思考 專題4:訊問犯罪嫌疑人突破口的選擇 1.突破口的含義 2.突破口的選擇 專題5:**訊問快速切入主題的方法 1.何謂快速切入主題 2.快速切入主題十法 專題6:訊問中犯罪嫌疑人認罪的心路歷程 1.證據充分說 2.判斷有利說 3.丟卒保車說 4.討好求全說 5.知錯求安說 6.精神緩釋說 7.爭先從寬說 8.政策感召說 9.親情所動說 10.潛影再現說 專題7:犯罪嫌疑人在審訊中心理動搖的表現形式與對策 1.一反常態的沉默,掩飾不了空虛的動搖心理 2.答非所問、閃爍其詞的話語,顯現出矛盾的動搖心理 3.看似不相干的打探,道出權衡利弊,選擇供與不供的動搖心理 4.神情木然,心不在焉,隱藏著即將轉化的動搖心理 5.對案例、法律政策的全神貫注,顯出“抓政策稻草”的動搖心理 6.暴跳如雷、神情激憤,足以窺見其底牌將露的動搖心理 7.異常的生理反應和不由自主的小動作,折射出即將崩潰的動搖心理 8.惺惺作態的誇張“表演”,反顯其渴求寬大的動搖心理 附件:談談審訊突破時機的創造與把握——一名**偵查員的實戰感悟 專題8:職務犯罪中攻守同盟的結構形式及訊問策略 1.攻守同盟的成因、類型及特點 2.突破攻守同盟的理論依據和思維路徑 3.實踐中探索的瓦解攻守同盟的方法 專題9:偵查訊問中僵局形成的原因及其對策 1.形成僵局的原因 2.僵局的打破 專題10:對犯罪嫌疑人翻供的預測、防範與應對 1.職務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翻供的原因分析 2.犯罪嫌疑人翻供的預測與防範 3.犯罪嫌疑人翻供後的應對之策 專題11:職務犯罪偵查意識的新建構 1.職務犯罪偵查意識的培養基礎與生成路徑 2.偵查人員應該具備的偵查意識 附件一:江夏區檢察院辦案工作區辨認、心理測試案例 附件二:淺議檢察工作一體化機制的認知跟進 專題12:試論職務犯罪偵查謀略 1.職務犯罪偵查謀略的含義、特性和本質屬性 2.職務犯罪偵查謀略的適用條件和認識論基礎 3.職務犯罪偵查謀略的心理過程結構 專題13:職務犯罪偵查中“偵查勢”與“偵查力”的構建 1.偵查勢的概念和構成 2.偵查勢與偵查力的相互關繫辨析 3.偵查勢的運用 專題14:論偵查關繫與偵查力的構建 1.對偵查關繫的認知 2.偵查關繫各要素分析 3.如何構建和諧的偵查關繫 4.偵查關繫對偵查力的作用路徑 專題15:女偵查檢察官在反貪污賄賂偵查中的優勢及其運用 1.靜——構成女偵查檢察官偵查力的性格基礎 2.弱——隱蔽女偵查檢察官偵查力的表像基礎 3.母愛——生成女性偵查檢察官偵查力的秉性基礎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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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訊問的主體不同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普通刑事案件的偵
查由公安機關負責,職務犯罪案件的偵查由檢察機關
負責,因此,兩類案件的偵查訊問主體相應也就不同
,前者的訊問主體為公安機關,後者的訊問主體為檢
察機關。 (2)嫌疑對像不同
普通刑事案件的犯罪主體多為一般主體,職務犯
罪案件的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工作人員和國
家機關工作人員。其中,貪污賄賂犯罪的主體為**
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的主體為**機關工作人員
。 (3)偵查模式不同
殺人、盜竊等普通刑事犯罪的偵查,由於案件自
行暴露而使犯罪事實比較明確,但犯罪人卻隱而不明
,故其偵查模式一般是“由事到人”的偵查過程,即
偵查的主要任務是從已經明確存在的犯罪事實、危害
結果去一步一步查明犯罪人。而職務犯罪偵查的案件
一般一開始就僅有懷疑對像,並沒有明確的犯罪嫌疑
人,其是否真的構成犯罪,還是個未知數。偵查的任
務是,根據所掌握的涉案線索,研究懷疑對像的職務
行為,廣泛地搜集證據,查出犯罪事實,確定犯罪嫌
疑人,故偵查模式一般是“由人到事”的偵查過程。 (4)作案的手段及發案的方式不同
普通刑事犯罪案件,作案手段具有暴露式、即時
性的特點,一般有具體的被害人,會留下較明顯的、
能被人的感官感知的犯罪現場、犯罪痕跡或犯罪結果
,犯罪一般會因被害人報案、控告或被人發現而暴露
。職務犯罪案件,作案手段具有隱蔽式、潛在式等特
點,人們即便有感覺但往往也並不知道內情。這種犯
罪由於犯罪行為與權力相結合,作案手段狡猾隱蔽,
加上犯罪的社會危害性潛伏期較長,難以被及時發現
,因而犯罪行為與犯罪結果一般不會自行暴露,發案
具有延時陛,屬於“隱陛犯罪”。職務犯罪案件的舉
報人由於受上述多方面的限制,往往難以提供*多*
具體的情況,有的甚至隻能提供諸如“某某家中暴富
,財產收支明顯不符”、“某件事情不正常”等疑點
,至於是否有犯罪事實、有什麼樣的犯罪事實則不大
明確,也難明真情。 (5)嫌疑對像的素質不同
普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多處於社會底層,文
化層次較低。相對於一般犯罪主體而言,職務犯罪的
犯罪主體的文化程度一般較高,有一定的社會地位、
有較豐富的閱歷和經驗,一般比較熟悉法律,有些甚
至是懂得偵查的司法機關工作人員。他們有的在作案
前精心策劃、充分準備;有的作案時手段狡詐隱蔽,
不留破綻;還有的作案後采取種種伎倆對抗偵查,如
轉移贓款贓物、偽造毀滅證據,采用“洗錢”手段將
贓款“合法化”,與同案人訂立攻守同盟,利用職***脅阻撓知情人檢舉揭發,賄賂討好有關領導或司法
工作人員以編織關繫網、加厚保護層,制造謠言散發
材料誹謗偵查人員,動用新聞工具施加壓力,調動關
繫網或煽動群眾阻撓查處等,表現出較強的反偵查能
力。 (6)侵害的對像不同
一般刑事犯罪,大多侵害的是個人利益,有特定
的受害人;而職務犯罪,因為犯罪嫌疑人濫用公權力
,其侵害的大多是**、社會的公共利益。除刑訊逼
供、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等犯罪
外,一般不具有暴力色彩,也沒有具體的被害自然人
。 (7)證人的心態不同
普通刑事犯罪由於有特定的受害人,加上其危害
後果比較明顯,人們對這類犯罪的危害通常有比較直
觀的感受,對處罰這類犯罪分子一般都持支持的態度
,有時甚至會形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
而職務犯罪則不同,它通常不直接涉及個人的切身利
益,很多人對這類犯罪持有“事不關己”的消極心態
。這一特點決定了在查辦職務犯罪案件過程中,公民
控告、檢舉、揭發和作證的積極性、主動性不如在普
通刑事犯罪案件中那樣高。特別是諸如受賄案件等“
對合性”犯罪,以及某些瀆職案件,由於涉案人員利
益相關聯,會一損俱損,因而偵查人員調查取證往往
**困難。 (8)證據特點不同
普通刑事案件,大多以具體的人或物為侵害對像
,有犯罪現場和犯罪痕跡,並造成有形的危害後果,
故在證據體繫中,物證(如指紋、腳印、兇器、傷口
等)的地位突出。與此相適應,偵查行為中的現場勘
察、偵查技術中的痕跡鋻定和同一認定占有重要地位
。而職務犯罪案件,大多沒有可供勘查的犯罪現場和
犯罪痕跡,犯罪事實主要通過證人證言、會議記錄、
賬冊中的文字內容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等證據來證
明,如賄賂案主要靠行賄、受賄雙方的口供等言詞證
據來證明,瀆職案主要靠有關知情人的回憶或有關文
書的記載來確定犯罪嫌疑人職務行為是否正當等。因
此,在證據體繫中,言詞證據、文書證據的地位突出
。在偵查行為上,詢問證人、訊問犯罪嫌疑人以及收
集文書證據就*顯重要。P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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