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區域合作背景下地方聯合立法研究 | 該商品所屬分類:法律 -> 法學理論 | 【市場價】 | 396-576元 | 【優惠價】 | 248-360元 | 【介質】 | book | 【ISBN】 | 9787513631129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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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國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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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5136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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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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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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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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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日期:201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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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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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本:16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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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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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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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215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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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實踐意義而言,我國的區域合作已逐步深入,為此,加強區域法制建設已經成為各地方的共識:良好的區域法制環境是實現資源*優組合、效益*大發揮、利益*佳分配的基礎性條件。對解決區域合作深化背景下的立法協作問題,我國已有不少地方進行了初步嘗試,如東北三省達成了政府立法協作框架協議,泛珠三角區域通過兩大平臺、四項協調機制進行廣泛的合作等,對此,迫切需要從法學的理論方面加以研究,克服實踐中的不足,同時,將某些區域的好經驗進行總結後向其他區域推廣。而王春業編著的這本《區域合作背景下地方聯合立法研究》的研究將為這些實踐提供理論指導,為區域深化合作搭建法治平臺,消除地區壁壘,創造和諧一致的區域法制環境,也為進一步落實“十二五”規劃中提出的“促進生產要素合理流動,深化區域合作,推進區域良性互動發展”目標提供法制的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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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業編著的這本《區域合作背景下地方聯合立
法研究》分析了地方聯合立法的現實背景,以及聯合
立法設想提出的理論思考,在借鋻國內外經驗的基礎
上,提出了地方聯合立法的路徑選擇:一是使用示範
性文本來實現地方聯合立法;二是聯合制定“區域共
同規章”;三是賦予一定級別的政府協議以法律效力
;四是引入交叉備案制度。本書對於我國地方聯合立
法的探索與實踐有積極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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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一、本書的研究背景及意義 二、**外研究現狀梳理 三、地方聯合立法含義的界定 四、研究思路和基本觀點 第一章 地方聯合立法的現實背景 第一節 區域合作日益深化的現實背景 一、我國跨省區域及其區域合作現狀 二、區域合作深化對法制協調提出*高要求 第二節 地方立法不協調的現狀背景 一、地方立法間的不協調現像 二、地方立法不協調現像的原因分析 三、地方立法不協調對區域合作的不利影響 本章小結 第二章 地方聯合立法設想提出的理論思考 第一節 自組織理論的啟示 一、與區域合作相關的自組織理論簡介 二、區域發展中的自組織現像 三、自組織理論的幾點啟示 第二節 必須創新區域法制供給模式 一、現有法律規範供給模式無法滿足區域法制建設需要 二、區域法制需要地方聯合立法來供給 第三節 地方聯合立法是加強區域立法協作的必然要求 一、松散型法制協調的各種主張及弊端分析 二、地方聯合立法是一種緊密型立法協作 本章小結 第三章 國外聯合立法的案例分析 第一節 歐盟立法的啟示 一、選擇歐盟法制協調進行研究的原因 二、歐盟一體化進程中法制協調的措施 三、歐盟法制定中的協調程序 四、歐盟立法對我國地方聯合立法的啟示 第二節 示範法協調方法的啟示 一、示範法的含義 二、示範法在**與**法律協調中的運用 三、示範法的協調優勢 四、示範法協調方法對我國地方聯合立法的啟示 第三節 政府間協定或協議法制化的啟示 一、美國的州際協定 二、西班牙公共行政機關間的行政協議 三、日本跨區域行政協調法律制度 四、**條約的啟示 五、政府間協議法制化對我國地方聯合立法的啟示 本章小結 第四章 我國地方聯合立法可選擇的方案建議 第一節 使用示範性立法文本 一、示範性規則可用於協調我國區域內地方立法衝突 二、示範性文本的制定與選用 三、與制定示範性文本相關的立法權問題 第二節 制定區域共同規章 一、東北三省的初步嘗試 二、區域共同規章的特征 三、區域共同規章的獨特優勢 四、區域共同規章構建的法律上的障礙 五、制定區域共同規章的設想 第三節 將政府間協議法律化 一、區域合作中已經存在大量的政府協議 二、現有的政府協議缺乏法律效力 三、賦予我國地方政府間協議以法律效力的具體方式 第四節 區域內地方立法間交叉備案 一、交叉備案是對區域地方立法協作方式的補充 二、地方立法交叉備案的適用條件 三、交叉備案制度構建的初步設想 四、地方立法交叉備案與現行法律並不抵觸 本章小結 參考文獻 重要術語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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