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1)
節研究對像(1)
第二節研究現狀(13)
第三節研究進路(19)
第四節資料範圍(23)
章清前中期制度建置及其政治意蘊(26)
節清前期制度創置與政權合法性構建(26)
第二節清中期制度慣性與河工弊政(60)
第二章晚清政局變動下的制度解體(88)
節河工事務的不變與變(88)
第二節原河道的變遷與相關制度的變革(100)
第三節黃河管理制度的解體與“延續”(110)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其運行邏輯(123)
節管河機構(123)
第二節工程與經費(148)
第三節考成保固(158)
第四節料物制度(168)
第四章河督與皇權政治——制度中的人與事(181)
節河督、皇帝與內政大臣——以清前期靳輔治河為中心(181)
第二節河督與地方督撫——以清中期二者的矛盾關繫為中心(201)
結語(226)
參考文獻(240)
附表一清代河道總督任職年表(255)
附表二清代黃河廳、汛堤工職官一覽表(266)
後記(273)
內容簡介
本書基於制度史視角,對清代黃河管理制度的生命歷程、組織體繫與內在邏輯以及其中蘊含的人事權利關繫,做了繫統深入的探討,既注重呈現其概貌,也重視挖掘制度演進的動力機制,剖析其存在的價值與意義,以努力揭示黃河治理與國家政治之間的密切關繫。本書認為,與一般制度相比,這套制度對政局大勢更為敏感,究其原因,主要在於清代黃河治理的政治使命被進一步強化,不僅凝聚著統治者宏闊的戰略構思,還潛隱著該時期的政治文化傳統。由此,清代的黃河在很大程度上成為一條“政治之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