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生態文明研究的根本性問題之一是生態文明本身的合法性問題,即以什麼為根據來確認生態文明具有價值合理性與社會正當性。目前對這一問題的研究有兩種基本觀點:一是人類中心論,一是生態中心論。人類中心論以人類為本位建構生態文明,生態中心論以生態為本位建構生態文明。然而,環境正義理論業已證明:在人類社會存在階層分化和貧富差異的條件下,根本不存在共同的人類和共同的自然環境。人類中心論和生態中心論的生態文明理論脫離了現實主體的差異性而陷入抽像主義。走出人類中心論和生態中心論的這一理論困境,從抽像向現實復歸,須運用歷史唯物主義基本方法論原則,堅持從勞動出發,在人與自然的物質變換中實現利用自然和保護自然的統一,*終以生態勞動為基礎建構人與自然本質統一的生態文明理論。
本書從勞動與文明的關繫切入,以歷史唯物主義為基本方法論原則,確認生態勞動在生態文明中的本體論價值,對生態勞動基礎上的生態文明基本規定性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