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1996年**人大常委會通過並頒布了老年人益保障法。本書對該法的一些重大的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了探討,認為該法應遵循立法的基本原理進行修改。本書還提出,政府和社會應成為這部法的義務主體,並且該法修改後要具有可操作性。這樣纔能保證實現中央提出的“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本書中提出的許多觀點,可謂令人耳目一新。這本書不僅適合於管理老年人的機構和廣大老年人,而且還涉及年輕人的一些問題,讀來有益。
靠前章 加強法制建設保障老年人益的必要性
2003年有一則新聞報道,即法國政府推出老年人的退休年齡從60歲延遲至65歲的方案時,人們罷工、遊行、示威,反對政府的方案。然而,中國的老人正翹首盼望著將退休年齡從60歲推遲至65歲。從表面現像看,兩國老人的心理狀態、思維方式的差異是如此之大,使人難以理解。其實,兩國老人所要表達的目的是一致的,即都是為了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之所以出現這樣大的表像上的差別,就因為兩國政府對退休老人所采取的不同社會福利保障所致。法國老人退休後的社會福利保障待遇高,故老年人希望早早過上怡然自得的晚年生活;而從法國政府方面而言,希望減輕老年人養老福利基金的支出,同時還能更多地、更長期地利用人力資源。而在中國現時期,老年人一退休,由於在社會福利保障方面存在著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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