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服務型政府——歷史壓力之下的歷史性選擇
●一、“服務型政府”概念的來源與內涵
●二、服務型政府建設:歷史壓力之下的選擇
●三、服務型政府建設:一個歷史性的選擇
●四、服務型政府建設:一個循序漸進的歷史過程
●第一章建設服務型政府是政府職能轉變的新階段
●第一節當前政府職能轉變存在的重要問題
●一、改革的深入要求對政府職能問題的認識更加深化和細化
●二、實踐的發展要求政府在職能轉變中實現創新
●三、“建設服務型政府”正式提出
●第二節基本認識:建設服務型政府是政府職能轉變的新階段
●一、政府職能轉變的歷史前提
●二、初步認識與改革啟動階段(1984-1998年)
●三、調整認識與改革探索階段(1998-2003年)
●四、深化認識與改革深入階段(2003年至今)
●第三節現代政府公共服務職責的擴展趨勢
●一、公共服務職責擴大化的趨勢
●二、更全面地理解“政府職能轉變”中的“轉變”概念
●三、在“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下建設“服務型政府”
●第四節履行公共服務職責是國家的本質要求......
內容簡介
《服務型政府建設規律研究》講術字建設服務型政府與政府職能轉變兩大歷史進程具有內在聯繫。強化公共服務體繫建設,是中國政府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和優選化帶來的外在壓力,主動進行的歷史性戰略選擇。從理論上說,提供公共服務既是政府的主要職責,也是國家本質的要求;從現實來講,在社會發展不同階段,政府職責是有差別的,要適時調整。在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斷提高,現代化建設進入新階段的情況下,中國需要深化和細化對國家的社會職能和政府公共服務職責的認識,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把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推進到新的階段。同時,深度推動公共服務事業,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需要政府的能力更強、更有作為、效率更高,即需要一個“有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