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緒論
節 選題背景與意義
一 雙重轉型的社會背景
二 研究意義
第二節 解釋框架與概念描述
一 研究的解釋框架
二 核心概念的界定
第三節 文獻綜述
一 行政人員的國內外研究
二 服務型政府有關行政人員的研究
三 社會學視野的行動者研究
四 綜合評價
第四節 研究內容、方法與技術路線
一 研究內容
二 研究方法與技術路線
第二章 作為執行者的管理型政府
節 治理體繫中的政治與行政二分
一 政治中的管理訴求:行政的萌芽
二 主題的嬗變:政治中分化出行政
三 行政的基本構成要素
第二節 決策者與執行者的分離
一 政治與行政:決策和執行的角色
二 管理型政府的執行角色
三 管理型政府的職能
第三節 管理型政府對社會治理的體現
一 政府的“控制”與社會的“服從
二 表達與回應社會治理模式的生成
三 政府“執行”功能的失靈
第三章 作為執行者角色的行政人員
節 官僚制組織中的行政人員
一 管理型政府的官僚制組織形式
二 官僚制組織中的文官制度
三 行政人員養成執行者角色
第二節 行政人員的“執行者”特征
一 職責的外在性
二 支配關繫的形式合理性
三 機械“執行”的行為模式
第三節 行政人員的“執行”變異與政府職能的缺失
一 管理型政府與行政人員的“執行”之維
二 行政行為失範導致政府失靈
三 行政人員執行者角色的非典型化
第四章 後工業化社會的“行動”思潮
節 社會實踐中“行動”思潮的萌芽
一 後工業化社會為行動者提供了實踐條件
二 面對政府失靈:社會萌發自治的行動意識
三 社會自治行動的現實呈現
第二節 “行動者”理論:社會認知範疇的轉型
一 主體與客體社會的揚棄
二 主體間性的復雜化
三 無主體的“行動者”範式
第三節 行動思潮對社會治理模式的變化
一 主客體論:權治的社會治理模式
二 主體間化與法治同一性的悖論
三 從代議制到合作制的演繹
四 合作治理模式中的行動者
第五章 從行動者視角看服務型政府
節 作為行動者的服務型政府
一 政府與分立時代的沒落
二 政府從執行者向行動者的轉向
三 政府形態的轉型:從管理走向服務
第二節 服務型政府的特征
一 中心與邊緣結構轉向無主體結構
二 行政的價值中立到道德立場
三 管理型職能向引導型職能的演變
第三節 服務型政府的組織架構
一 從線性結構到網絡結構轉型
二 從部門界限到無邊界虛擬組織
三 規範行政人員“自主性”的規則
第六章 行政人員行動者角色的形塑
節 服務型政府中的行政人員
一 從屬於服務型政府的行動者
二 合作治理體繫的生成
三 行動者對“他者”承認的訴求
第二節 行政人員的“行動者”維度
一 自我反思與靈活應變的能力
二 行政人員的行政責任內化
三 “行動者”角色行政人員的道德感
四 行政人員的自律性人格
第三節 行政人員行動者角色的塑造路徑
一 行政人員的德制構建
二 培育行政人員服務理念的規範性取向
三 構建良性的行政生態
第七章 行政人員行動者角色的本土化
節 管理行政向合作治理轉型的探索性實踐
一 管理行政邏輯中社會治理的本土化體現
二 合作治理行動的發生
三 合作治理雛形的實踐探索
第二節 行政人員行動者角色的現實呈現
一 容錯機制:承認行動者的自主性
二 潛規則:非正式制度的異化形態
三 政治環境:非正式制度與個體社會偏好的良性互動
參考文獻
結語
內容簡介
管理型政府是屬於工業社會的產物,管理型政府的行政人員在政治與行政二分的背景下生成了執行者角色。執行者角色的行政人員具有服從命令的特征和工具理性的人格,他們隻需根據命令執行任務即可。服務型政府存在於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和高度復雜性特征的後工業化社會,工業社會向後工業化社會的轉型過程中,政府形態也隨之轉變。服務型政府的行政人員為了構建新型的合作治理模式,行政人員需要從照章辦事的執行者角色轉向具有自主性的行動者角色。或者說,管理型政府所培養的執行者角色行政人員不再適合社會治理工作。塑造行政人員的行動者角色需要突破制度控制行為的思維,主動、積極的行動者要擁有自主行動的合法性,關鍵在於如何在行政人員自主性畫板上塗上服務性質的色彩,突顯行政人員的道德理性。行政人員的行為被放在了更為廣泛的合作體繫之中,行政人員的行為除了執行政策和服從上級命令外,他們的行政行為需要得到合作治理體繫中社會他者的承認,這種他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