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 | 該商品所屬分類:政治/軍事 -> 政治 | 【市場價】 | 286-414元 | 【優惠價】 | 179-259元 | 【介質】 | book | 【ISBN】 | 9787010154862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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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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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010154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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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編者: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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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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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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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日期:201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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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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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本:16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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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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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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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21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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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出版社出版了這本《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全面提出了“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構建了職責清晰、協同監管、社會共治的事中事後監管新模式,是新形勢下建設新型市場監管體繫的綱領性文件。
《意見》要求,堅持職責法定、信用約束、協同監管和社會共治等基本原則,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要求,釐清市場監管職責,明確市場監管責任。工商部門在市場主體登記環節要切實履行“雙告知”職責,相關審批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應根據職責做好後續監管工作,防止出現監管真空。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當地實際加強組織協調,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實現市場監管無縫銜接。
《意見》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完善協同監管機制,做好信息公示工作,大力建設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全國一張網”。2016年底前,地方政府要建立信息互聯共享機制,初步實現工商部門、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及其他部門之間的信息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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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二、嚴格行政審批事項管理 (三)實行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 (四)確保審批行為嚴格依法、公開透明 三、釐清市場監管職責 (五)工商部門履行“雙告知”職責 (六)明確市場監管責任 四、完善協同監管機制 (七)做好信息公示工作 (八)建立信息互聯共享機制 (九)加強監管風險監測研判 (十)防範化解風險 (十一)建立健全聯合懲戒機制 (十二)探索綜合執法模式 五、構建社會共治格局 (十三)引導市場主體自治 (十四)推進行業自律 (十五)鼓勵社會監督 六、加強組織實施 (十六)加強組織協調 (十七)加強宣傳引導 (十八)強化督促檢查 附件 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監管部門和監管職責的“先照後證”改革相關審批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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