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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老子
該商品所屬分類:哲學/宗教 -> 哲學
【市場價】
206-299
【優惠價】
129-187
【介質】 book
【ISBN】978755380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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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介紹



  • 出版社:嶽麓
  • ISBN:9787553801803
  • 作者:趙又春
  • 頁數:435
  • 出版日期:2013-09-01
  • 印刷日期:2013-09-01
  • 包裝:平裝
  • 開本:32開
  • 版次:2
  • 印次:2
  • 字數:348千字
  • 《我讀老子》真正是《老子》之**書,作者(趙又春)從開篇第一章就對老子的解釋具有**,可以說是開天闢地之注解,而且言之成理,論述考證嚴謹,實在值得一讀,有對《老子》有興趣的讀者萬不可錯過此書。這本書對老子的解釋重要在學術性的研討,沒有自我陶醉,一切都盡量從理解老子本意的角度做仔細和有意義的論述。如果有朋友想從宗教的方面理解,那就不用看了,因為作者認為《老子》其實是一本政治性的書籍。
  • 《我讀老子》作者(趙又春)認為《老子》是一 部政治哲學著作,因而對《老子》81章的解說新意迭 觀,都有不同於流行的或所有前人的詮釋的觀點。是 《老子》詮釋著作中的“反傳統之作”和入門書。作 者力圖澄清對《老子》的誤解,通過邏輯椎演、借先 秦文獻詞語涵義和語法規則訓詁考證,探求《老子》 原文原意;並授之以漁,啟發讀者形成自己獨到看法 。 《我讀老子》初版後,獲得諸多讀者贊譽:“真 正是《老子》之必讀書,作者從開篇第一章就對老子 的解釋具有完全,可以說是開天闢地之注解,而且言 之成理,論述考證嚴謹,實在值得一讀……這本書對 老子的解釋重要在學術性的研討,沒有自我陶醉,一 切都盡量從理解老子本意的角度做仔細和有意義的論 述”;“作者的嚴謹和認真,分析、解釋中肯而叉鞭 闢入裡,對於從零開始讀《老子》的人而言,也沒有 難度”;“其對於《老子》隻闡讀,大多數可以達到 達詁,隻有少數值得商榷”…… 如果你隻是想了解《老子》到底說了什麼,想從 中得到一些最接近老子原意的思想,看本書是最好的 選擇!
  • 序言
    一章
    二章
    三章
    四章
    五章
    六章
    七章
    八章
    九章
    十章
    十一章
    十二章
    十三章
    十四章
    十五章
    十六章
    十七章
    十八章
    十九章
    二十章
    二十一章
    二十二章
    二十三章
    二十四章
    二十五章
    二十六章
    二十七章
    二十八章
    二十九章
    三十章
    三十一章
    三十二章
    三十四章
    三十五章
    三十六章
    三十七章
    三十八章
    三十九章
    四十章
    四十一章
    四十二章
    四十三章
    四十四章
    四十五章
    四十六章
    四十七章
    四十八章
    四十九章
    五十章
    五十一章
    五十二章
    五十三章
    五十四章
    五十五章
    五十六章
    五十七章
    五十八章
    五十九章
    六十章
    六十一章
    六十二章
    六十三章
    六十四章
    六十五章
    六十六章
    六十七章
    六十八章
    六十九章
    七十章
    七十一章
    七十二章
    七十三章
    七十四章
    七十五章
    七十六章
    七十七章
    七十八章
    七十九章
    八十章
    八十一章
    附錄
    用事實說話——對《老子》研究中幾個問題的回答
    一、《老子》究竟是部什麼性質的書?
    二、《老子》所說的“道”究竟是什麼?
    三、老子倡導的“無為”究竟是什麼意思?
    四、“小國寡民”是老子的理想社會嗎?
  • 道可道也,非恆道也;名可名也,非恆名也。
    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故恆無欲也,以觀其妙;恆有欲也,以觀其所徼 。
    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 之門。
    這是《老子》開宗明義第一章,按說應該帶有序 論或導言的性質,對於讀懂以後各章,具有指導作用 。可這一章正是《老子》一書全部八十一章中*難懂 ,注家分歧*大的一章。因此,我對這一章的解說不 能不長一點。
    一、道可道也,非恆道也;名可名也,非恆名也 。這兩句王本作:“道可道,**道;名可名,** 名。”一般認為後人是為了避諱漢孝文帝劉恆的“恆 ”字,就將老子原文的“恆”替換成同義詞“常”了 。這對文義沒有影響,因為“恆”、“常”義同。多 了兩個“也”字,意義就不相同了:沒有“也”字, 前一句不管怎樣句讀,都可以作兩種解釋:①道是可 道的,但都**道;②一個道,如果可道,則**道 。加了“也”字,全句則隻能看作是由兩個判斷句構 成的並列句(後句承前省去了主語“道”),隻能作 前一種理解了。第二句也如此。兩個“也”字大概不 是帛書抄寫者任意加上的,所以帛書本可靠些。由此 可知,一直以來,《老子》研究者毫無例外地說這兩 句的“意思就是說:可以言說的不是永恆不變的道。
    可以稱謂的不是永恆不變的名”(見馮友蘭著《中國 哲學史新編》,第二冊,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6 頁。本書以後凡引馮友蘭先生的話,均出自此書第25 ~60頁,不再一一作注),可說是“一開頭”就誤解 了《老子》。這個誤解影響有多深遠,讀者可想而知 。不知為什麼,馮友蘭、陳鼓應、任繼愈諸先生(本 書將多次提到陳鼓應先生和任繼愈先生,以後一律簡 稱陳先生、任先生)等見到了帛書後還是這樣作解釋 。
    不僅對這兩句話的語法結構有以上誤解,對“道 ”字的含義也有誤解。頭一個“道”是名詞,作主語 ,是本章討論的“話題”,這不成問題。第二個“道 ”放在“可”字後面,無疑是作動詞,馮、陳、任等 先生以及至今*大多數注家,都以為是“言說”的意 思。陳先生就說:“第二個‘道’字,是指言說的意 思。”任先生將“可道”譯為“說得出的”。但“道 ”作動詞時也是多義的,憑什麼認定此處必是“言說 ”的意思?當然隻有在證明采用其他任何一個義項都 說不通了以後,纔可以這樣肯定的。又不知為什麼, 競沒有人想到必須作出這個證明。因此,瀋善增先生 (以後提到瀋善增先生時,同樣隻稱瀋先生)在其《 還吾老子》一書中證明這“可道”的“道”字並非“ 言說”義,我認為是一個極大的貢獻,對於解讀《老 子》真正具有“顛覆性意義”。他的理由之一是:“ 據我考證,‘道’在先秦時沒有‘言說’的義項。” 他在書中介紹了他的考證,我以為是很有說服力的, 所以盡管瀋先生說這個考證結論還隻能作為《老子》 中“可道”之“道”並非“言說”義的佐證,我卻認 為已經是“充足理由”了。因為既然直到秦朝滅亡時 “道”都不作“言說”講,怎麼能夠設想兩三百年前 的老子會獨自發明出一個“言說”義項來,並且以後 兩百多年中都沒有得到一個作者的附和呢? “可道”的“道”究竟是什麼意思?按說,①這 “可道”是作頭一個“道”的謂語,因此首先要弄清 作主語的“道”的一般含義,然後從作動詞的“道” 的各個義項中,選擇可以同這個主語搭配的義項;② 如果可以搭配的義項不止一個,則要聯繫下文、全章 甚至全書,再作選擇,力求對這一句話的解釋既能使 上下文義貫通,又同全章乃至全書他處的有關說法不 相抵觸。考慮到在老子時代,作名詞的“道”一般都 是指規律,或者說道理,而且用這個意思去解釋《老 子》書中其他各章中的“道”字,又至少大部分都說 得通,所以我認同瀋先生的理解,肯定“可道”的“ 道”是“指導”的意思,從而,“道可道也,非恆道 也”是說:任何道理(規律)都是可以用來指導行動 的。但都非恆道。下一句同這一句的語法結構和修辭 手法**一樣,所以也應是說:任何名字(名稱、稱 謂)都是可以用來指稱某個對像的,但都非恆名。由 於“名”作動詞時是單義的,所以對這一句第二個“ 名”的理解歷來都沒有分歧。
    我還要指出,道,作為規律,特別是作為道理, 應該都是可以言說的,即使暫時下不出嚴格的定義, 隻能通過各種描述或比喻來使人存想、領悟到它,也 是對它的“言說”,否則,怎能把它教給別人?老子 又怎麼會寫這本書來傳他自己的道?所以,認為頭一 句是老子聲明他將教誨的乃是不可言說的道。在事理 上是講不通的。
    但這兩句*難理解的是“恆道”。歷來注家由於 把第二個“道”字解釋為“言說”,自然把這第三個 “道”字理解為名詞,一律將“恆道”看作名詞性偏 正詞組,或不作翻譯,或譯為“永恆的道”。瀋先生 *正了第二個“道”字的含義後,又別出心裁,認定 “恆道”乃是前正後偏的領屬性偏正詞組,指“恆” 的“道”,即“‘道’是‘恆’的一個方面,而‘恆 ’則類於哲學上的‘實在’範疇,為世界的本原與本 體”。對他的這個“顛覆”,我就不敢苟同了。瀋先 生舉出了五條理由,但論證中采用的前提本身多隻是 他個人的觀點,並非學界的共識,如果一一進行辨析 ,就太煩瑣了,所以我都不予介紹,隻指出一點:如 果“恆道”是指“恆”的“道”,而第二個“道”字 又確是瀋先生認定了的“指導”的意思,那麼,這章 頭一句就正是宣告“恆”的“道”是不能用來指導行 動的了,這怎麼可能?按瀋先生的意見,“恆”是世 界的本原與本體,“恆道”則是“恆”的行為法則, 既如此,“恆道”應該不但也可以指導行動,而且還 應是行動的*高指導。
    根據以上分析,我的意見是: 1.這兩句話,每一句的後一分句都是承接著前 一分句的謂語動詞說下來的,所以“非恆道也”的“ 道”,“非恆名也”的“名”,也都是動詞,並且同 第二個“道”和“名”的意思一樣。
    2.因此,兩個“恆”都是它後面的動詞的修飾 語,從而都是副詞,“經常”、“總是”的意思。
    3.所以這兩句話是說:(人們通常說的)道理 都能夠用來指導行動,但都不能用來指導一切行動; (人們通常使用的)名字都能夠用來稱謂事物,但都 不能稱謂一切事物。
    4.這樣兩個意思放到一起說,是因為“道”總 是關於某類對像、事物的道,因而與“名”有必然的 聯繫;前一意思雖然是本章的重點、主題,但不夠顯 豁,正有待於解說,後一意思的正確性卻十分明顯, 幾乎像是公理,於是放到一起講,讓後句起著申述前 句理由的作用。因此,翻譯時在第二句前句前加個“ 正如”之類的詞點明一下,能夠*好地表達老子的原 意。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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