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選|編例
編 例
一、本集力求全面編輯能反映嚴復主要思想與生平交遊的著述。
二、本集按照嚴復著述的主要文體分為:譯著、文錄、詩詞、信札、日記、批注等六大部分。每一部分的著述,按譯、撰或出版發表的時間先後依次編排;具體時間已無法考定者,編排在該部分之末,並予注明。
三、本集擇善選定點校之底本與參校本,旨在充分吸收借鋻學術界已有的整理研究成果,*大限度地體現嚴復著述原貌。其中嚴復八大譯著中的:《天演論》、《原富》、《群學肄言》、《群己權界論》、《社會通詮》、《法意》等六種,以上海商務印書館1931年出版的《嚴譯名著叢刊》本為底本;《名學》與《名學淺說》,則以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59年版為底本。其餘的嚴復著述,原則上以其稿本或*早刊行本為底本。
四、本集文字悉據原作底本,不作輕易改動。原作人名、地名、譯名、專門術語等前後不一者,仍襲其舊;避諱字等,亦盡量保留原樣,僅缺筆部分可徑改;內容涉及對外關繫、民族與宗教政策者,亦仍其舊,以存歷史之真。諸此,可酌情羅列諸本異同,以便學術界參考。
五、原作底本中明顯的錯別字,如“己”、“已”、“巳”的混同,“祇”、“祗”的混用,徑改而不出校。常見的異體字、古今字、俗體字、通假字,一般不改,但基於全集的用字統一,亦可根據實際狀況酌情改成同一通行字,亦不出校。無從查明辨認的殘缺字與模糊字,以□代替一字,依數標出;無從計數者,用文字加以說明。
六、凡原底本中的雙行夾注,改用單行小號字排印;天眉批注的,則一律改為頁下注,並標明注、批者。而嚴復批注類專著,無論眉批與旁注,均改在所批注原書的該自然段落之下,另起一行,並低二格,不同字體排印,以清眉目。
七、本書采用通行繁體字、**規範現代漢語標點符號、橫排版式、頁下注。主要使用逗號、頓號、句號、問號、書名號等,慎用分號、冒號、引號、破折號、間隔號、省略號、感嘆號等。需要說明的是,為了方便讀者閱讀,確有必要將作者的話與作者所引他人的話區別開來,慎用了引號的部分語句,讀者若要引用,務必請直接引證原書。
八、本集所錄各書之前,均撰點校說明,簡單介紹該書主要內容、所據底本、參校本及其它有關情況。
九、本集分編全集總目錄與分冊目錄,總目錄標明所錄各書書名及所在本集冊次,分冊目錄則標明所錄各書書名及章節篇名。
十.本集末附錄:漢英譯名對照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