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馬關議和中之伊李問答/戊戌前後的痛與夢 | 該商品所屬分類:歷史 -> 中國史 | 【市場價】 | 132-192元 | 【優惠價】 | 83-120元 | 【介質】 | book | 【ISBN】 | 9787563372720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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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廣西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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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56337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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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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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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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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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日期:200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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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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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本:32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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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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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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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12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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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李的馬關和談是19世紀以來*讓中國人感到恥辱的一幕。無論是伊籐博文的咄咄逼人,還是李鴻章的努力周旋,都會使我們產生出一種想要*積極地參與歷史的情懷和驅動力。——讀了這個東西,你纔會有一種愛國的真實願望。隻有了解歷史,愛國主義纔是有根的。也就是說,愛國首先不是一種觀念,而是對歷史的經驗及其體認。 《馬關議和中之伊李問答》記錄了光緒二十一年(1895)春,因甲午戰敗,清政府派遣大臣李鴻章與日本全權大臣伊籐博文在馬關議和時的五次往復辯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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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關議和中之伊李問答》記錄了光緒二十一年(1895)春,因甲午戰
敗,清政府派遣大臣李鴻章與日本全權大臣伊籐博文在馬關議和時的五次
往復辯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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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關議和中之伊李問答 **次問答節略 第二次問答節略 第三次問答節略 第四次問答節略 第五次問答節略 附錄 遣使議和 傅相議和 臺民抗約 列國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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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午後兩點半鐘,仍在原所與伊籐、陸奧會
議。 李雲:承備館舍甚佳,有賓至如歸之樂。謝甚!
陸雲:前備行廚相待,乃中堂辭卻,隻得遵命。 伊雲:中堂昨交停戰節略,現已備復。 即將英文朗誦;另備華文交參議閱後轉呈。 陸雲:英文字句較為明晰。 羅道即將英文譯誦一遍。 李雲:現在日軍並未至大沽、天津、山海關等處,何以所擬停戰條款
內竟欲占據?
伊雲:凡議停戰,兩國應均沾利益;華軍以停戰為有益,故我軍應據
此三處為質。 李雲:三處華軍甚多,日軍往據,彼將何往?
伊雲:任往何處;兩軍惟須先定相距之界。 李雲:兩軍相近易生釁端;天津衙門甚多,官又將何為?
伊雲:此繫停戰約內之細目,不便先議;試問所開各款,可照辦否?
李雲:雖為細目,亦須問明;且所關甚重要,話不可不先說。 伊雲:請中堂仔細推敲,再行作復。 李雲:天津繫通商口岸,日本亦將管轄否?
伊雲:可暫歸日本管理。 李雲:日兵到津,將住何處?
伊雲:俟華兵退出,即住華兵營盤;如不敷住,可添蓋兵房。 李雲:如此,豈非久踞乎?
伊雲:視停戰之久暫而定。 李雲:停戰之期誰定?
伊雲:兩國互商;但不能過久。 李雲:所踞不久,三處何必讓出?且三處皆繫險要之地,若停戰期滿
和議不成,則日軍先已踞此,豈非反客為主?
伊雲:停戰期滿和議已成,當即退出。 李雲:中、日繫兄弟之邦,所開停戰條款未免凌逼太甚!除所開各款
外,尚有別樣辦法否?
伊雲:別樣辦法,現未想及。當此兩國相爭,日軍備攻各處;今若遽
爾停戰,實於日本兵力有礙。故議及停戰,必須有險要為質,方不喫虧。 總之,停戰公例分別兩種:一則各處一律停戰,一則惟議數處停戰;中堂
所擬乃一律停戰也?
李雲:可否先議定哪幾處停戰?
伊雲:可指明幾處否?
李雲:前承貴國請餘來此議和,我之來實繫誠心講和;我**亦同此
心。乃甫議停戰,貴國先要踞有三處險要之地!我為直隸總督,三處皆繫
直隸所轄;如此,於我臉面有關。試問伊籐大人設身處地,將何以為情?
伊雲:中堂來此,兩國尚未息兵。中堂為貴國計,故議停戰;我為本
國計,停戰隻有如此辦法。 李雲:務請再想一辦法,以見貴國真心願和。 伊雲:我實在別無辦法。兩國相爭,各為其主;國事與交情兩不相涉
。停戰繫在用兵之時,應照停戰公例。 李雲:議和則不必用兵,故停戰為議和**要義;如兩國尚相戰爭,
議和似非誠心。 伊雲:若論停戰,應有所議之款;如不能允,不妨擱起。 李雲:現如不議停戰,議和條款可出示否?
伊雲:中堂之意,是否欲將停戰節略撤回,再議和款?
李雲:昨日初次會議,已說明,向來說話不作虛假,所議停戰之款,
實難照辦。 伊雲:中堂先議停戰,故擬此覆款;如不停戰,何妨先議和款。 李雲:我兩人忠心為國,亦須籌顧大局。中國素未準備與外國交爭,
所招新兵,未經訓練。今既到如此地步,中、日繫切近鄰邦,豈能如此相
爭,久後必須和好。但欲和好,必須為中國預留體面地步;否則,我國上
下傷心,即和亦難持久。如天津、山海關繫北京門戶,請貴國之兵不必往
攻此處;否則,京師震動,我國難堪,本大臣亦難以為情。且此次爭端,
實為朝鮮起見;今華兵業已退至奉天,貴國之兵,惟尚未到直隸耳。如貴
國之兵不即往攻天津、山海關直隸地面,則可不必議及停戰,專議和款。 伊雲:局面競至於此,非餘之過也。戰端一開,伊於胡底,詎能逆料
?此次交戰之始,本大臣無時不願議和;而貴國向無議和之誠心。自今以
往,局面又將大變。所以議及停戰,必須以大沽、天津、山海關為質。 李雲:以此三處為質,日兵不必實據,但立作質名目之條款何如?
伊雲:設停戰之限已滿,而和局未定,所指三處又將與日本開釁矣。 參議雲:不必停戰;但議和之時,定一限期,不往攻三處,可否照辦
?
伊雲:如此辦法,與交戰無異;和局未定,彼此相攻,終當相拒。 李雲:可否請先示議和條款?
伊雲:然則停戰之議如何?
李雲:停戰暫行擱起。 伊雲:停戰一節,未曾定結,恐議和時又復重提。 李雲:頃聞貴大臣談及停戰有兩種辦法:一為一律停戰,一為指地停
戰;今不攻天津、山海關等處,即為指地停戰之辦法。 伊雲:中堂停戰節略,繫指一律停戰;本國之兵散處■遠,實難一律
停戰。而所指數處停戰,本大臣細思,無法可保。且指地停戰,繫於戰場
上會議而言;此處距交戰之處甚遠,所以不必議及指地停戰。 李雲:即請貴大臣出示和款!
伊雲:此事業已說過,宜先將停戰之議擱起。 李雲:停戰之款,未免過甚,萬做不到;但既請我來,必有議和條款
。 伊雲:議和之款,業經辦好。 李雲:即請見示!
伊雲:現在停戰之議不提否?
李雲:停戰之款,既難應允,且無別種辦法,姑講和款。 伊雲:中堂所交停戰節略,是否撤回,抑或擬復,聲明不能應允。 李雲:照此辦法之後,又將何為?
伊雲:或再行議和。 李雲:如此語氣,尚未定準;貴大臣不雲和款已備乎?
伊雲:看中堂復文如何。 李雲:本大臣擬復文雲,“停戰之款,萬難應允,姑且擱起;即請會
議和款”雲雲。是否如此辦法?
伊雲:中堂初見停戰之款,雲應先仔細推敲,以後再復;頃則遽雲“
萬難應允”,還請中堂再想為是!
李雲:遲數日再復。 伊雲:幾日?
李雲:一禮拜後。 伊雲:太久!
李雲:假如復以不能做到,以後是否即商和款?
伊雲:應請中堂將所呈停戰之款,仔細商量,或節略抽回不提,然後
再商量和款。惟本大臣不顧貴大臣已將停戰之議擱起,於議和時又復提及
。 李雲:和款一定,戰即不議自停。 伊雲:貴大臣究竟幾日答復?
李雲:四日後答復。 伊雲:三日須復,愈速愈妙。 李雲:議和條款,不應如停戰條款之太甚!
伊雲:我想並不太甚。 李雲:隻恐過甚,難以商辦!
伊雲:此正兩國所以派使臣會商也。下次會議日期,可各先定。 李雲:且待細想。復文辦妥後,或面交,或差送。 伊雲:聽便。 李雲:復文辦好,即遣人定期相會!
伊問陸奧,答應如此辦理。 李雲:惟願貴大臣力顧大局,所擬和款,務須體諒本大臣力所能辦則
幸矣。 伊雲:本大臣亦願力顧大局,有裨兩國,但不知貴國以為何如耳。 中堂乃離席,各散。P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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