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範疇界定與相關理論回顧
●1.1 區際生態補償的相關範疇界定
●1.1.1 生態補償與區際生態補償
●1.1.2 區際生態補償的兩大主體
●1.1.3 區際生態補償的實施路徑
●1.2 區際生態補償的相關理論
●1.2.1 區劃理論
●1.2.2 生態繫統理論
●1.2.3 外部性理論
●1.2.4 公共產品理論
●1.2.5 自然資源物權理論
●1.2.6 可持續發展理論
●1.2.7 生態文明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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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國區際生態補償的源起與發展
●2.1 引起我國區際生態補償的三大矛盾
●2.1.1 人類需求無限性與資源環境有限性的矛盾
●2.1.2 資源稟賦差異與區域利益相對獨立的矛盾
●2.1.3 區域經濟差異與區域生態功能差異的矛盾
●2.1.4 三種矛盾帶來的惡性循環......
內容簡介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區際生態補償論》基於區域來研究生態補償政策與管理的實現機制,其立足點是功能各異的區域,而實現生態補償的途徑又是區際的。即創新地以林區、牧區、流域、濕地、近岸海域、礦區、災區、自然保護區等具體區域為整體研究對像,研究其生態公共產品的外部性內部化,提出進行或縱向或橫向區際生態補償的形式,尋求環境與經濟、落後地區與發達地區之間的和諧之道。
4.雙向補償說
自進入21世紀以來,生態補償不論是在學術界還是在政策操作層面都得到高度重視,對生態補償概念的界定開始趨於認同生態補償應包括損害資源環境者付費賠償和資源環境受益者補償兩個方面,既包括外部不經濟性內部化(負向懲罰)也包括外部經濟性內部化(正向激勵),可將其稱為“雙向補償”說。毛顯強等(2002)認為,生態補償是一種使外部成本內部化的環境經濟手段,即通過對損害(或保護)資源環境的行為進行收費(或補償),提高該行為的成本(或收益),從而遏制(或激勵)損害(或保護)行為的主體減少(或增加)因其行為帶來的外部不經濟性(或外部經濟性),達到保護資源的目的。其核心問題包括:誰補償誰,即補償支付者和接受者的問題;補償多少,即補償強度的問題;以及如何補償,即補償渠道的問題。楊娟(2004)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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