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章社會信用體繫知識1
節基礎知識2
一、信用及征信2
二、信用報告及征信繫統2
三、社會誠信檔案和社會信用體繫3
四、社會信用體繫與征信體繫的區別和聯繫3
五、企業信用等級符號及其含義3
第二節社會信用體繫建設規劃綱要內容5
一、社會信用體繫建設的概念5
二、社會信用體繫的基本功能和基本特點5
三、社會信用體繫建設的主要目標6
四、社會信用體繫建設重點領域6
五、社會信用體繫建設的基礎性措施7
六、社會信用體繫建設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7
七、聯合懲戒、激勵合作備忘錄涉及的領域8
八、聯合懲戒、激勵合作備忘錄的主要措施9
第二章商務誠信建設知識11
節生產領域12
一、生產經營單位納入應急管理部管理“黑名單”的情形12
二、生產經營單位納入應急管理部管理“黑名單”的期限規定13
三、應急管理部實施“黑名單”管理的基本程序13
四、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納入聯合懲戒對像的失信行為15
五、安全生產領域守信聯合激勵的對像和措施16
六、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聯合懲戒的對像19
第二節電力領域20
一、涉電力領域的市場主體20
二、涉電力領域市場主體“黑名單”的通用認定標準20
三、涉電力領域市場主體“黑名單”的專業認定標準21
四、涉電力領域“黑名單”的認定程序25
五、涉電力領域“黑名單”的發布方式26
六、涉電力領域“黑名單”的退出條件26
七、涉電力領域“黑名單”的退出程序27
八、涉電力領域市場主體的權益保護措施27
第三節稅務領域28
一、納稅信用及級別劃分28
二、納稅信用管理29
三、納稅人不參加納稅信用評價的規定29
四、納稅人評定納稅信用等級的特殊規定30
五、稅務部門對失信納稅人的認定標準32
六、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激勵懲戒措施33
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中聯合懲戒的對像35
第四節工商行政領域37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經營異常名錄企業的認定標準37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發布方式和發布內容38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經營異常名錄企業申請移出的條件38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經營異常名錄企業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規定39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認定標準39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發布內容和發布方式40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懲戒措施41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退出條件41
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行政處罰及
信息公示的要求42
第五節金融領域42
一、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的管理42
二、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的適用主體43
三、涉金融嚴重失信人的認定標準和發布方式43
四、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認定程序和移出程序45
五、涉金融嚴重失信人權益保護措施45
六、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實施的聯合懲戒對像46
第六節價格質量和貿易流通領域46
一、價格誠信46
二、價格壟斷行為46
三、嚴重質量違法失信行為的聯合懲戒對像47
四、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的聯合懲戒對像47
五、國內貿易流通領域嚴重違法失信主體的聯合懲戒對像49
六、商務主管部門對國內貿易流通領域嚴重違法失信主體的懲戒措施49
七、對外經濟合作領域嚴重失信懲戒對像49
第七節電子商務領域51
一、電子商務全流程信用建設方式51
二、“炒信”的概念52
三、電子認證服務行業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的對像52
四、工業和信息化部對電子認證服務行業采取的激勵措施53
五、工業和信息化部對電子認證服務行業的懲戒措施53
六、電子商務及分享經濟領域炒信行為相關失信主體聯合懲戒措施54
第八節統計領域56
一、統計上嚴重失信企業認定標準56
二、統計上嚴重失信企業發布方式56
三、統計上嚴重失信企業信息公示規定57
四、統計領域聯合懲戒的對像57
第三章社會誠信建設知識59
節醫療領域60
一、建立誠信醫療服務體繫的內容60
二、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的規定60
三、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的懲戒措施61
第二節社會保障領域62
一、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的定義62
二、社保“黑名單”的認定標準62
三、社保“黑名單”的懲戒措施62
四、社保“黑名單”的企業和個人聯合懲戒期限的規定63
第三節勞動用工領域63
一、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定義63
二、拖欠工資“黑名單”的認定標準63
三、拖欠工資“黑名單”的懲戒措施64
四、拖欠工資“黑名單”的用人單位聯合懲戒期限的規定65
第四節企業勞動保障65
一、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的定義65
二、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依據65
三、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劃分66
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監管方式67
第五節科研領域67
一、加強科研領域誠信建設的主要目標67
二、從事科研活動及參與科技管理服務的各類機構履行科研誠信建設的責任67
三、加強科研活動全流程誠信的管理68
四、科研領域相關失信聯合懲戒的對像69
五、科研誠信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懲戒措施69
第六節知識產權領域70
一、知識產權()領域嚴重失信聯合懲戒的對像70
二、知識產權()領域嚴重失信行為的內容70
三、知識產權()領域嚴重失信聯合懲戒的實施方式71
四、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知識產權()領域嚴重失信責任主體的懲戒措施71
第七節環境保護領域72
一、企業環境信用記錄的內容72
二、企業環境信用信息公開方式和公開內容73
三、環境保護領域失信聯合懲戒的對像74
四、環境保護領域嚴重失信懲戒的方式74
第八節能源領域74
一、能源行業信用體繫建設的總體目標74
二、能源行業市場主體的定義75
三、能源行業信用體繫建設的重點領域和市場主體75
四、能源行業市場主體信用行為的定義和分類75
第九節社會組織77
一、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的內容77
二、社會組織被登記管理機關列入活動異常名錄的規定78
三、社會組織被登記管理機關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規定78
四、社會組織的激勵懲戒措施79
五、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構成79
第十節個人方面80
一、加強個人誠信教育方面80
二、個人誠信記錄的重點領域和主要對像80
三、保持良好的個人信用記錄的注意事項81
四、自然人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任職資格限制81
第四章法院公信建設知識83
一、失信被執行人的認定標準84
二、記載和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85
三、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發布方式85
四、失信被執行人的查詢方法85
五、失信被執行人的信用懲戒措施86
六、失信被執行人的退出條件86
附錄
社會信用體繫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88
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111
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關於加強和規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像名單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財金規〔2017〕1798號)119
國家聯合獎懲合作備忘錄128
內容簡介
隨著我國社會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信用體繫建設也進入快車道,各行業信用相關政策法規已成為社會信用體繫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書共設置四個章節,分別是社會信用體繫知識、商務誠信建設知識、社會誠信建設知識、法院公信建設知識。主要彙集了信用和社會信用體繫建設基礎知識,重點是生產領域、電力領域、稅務領域、工商行政領域、金融領域、電子商務領域等方面失信行為的認定標準、退出條件和程序、懲戒對像的相關政策法規。本書的主要特點是內容豐富,通俗易懂,涉及面廣,適用於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可作為信用管理從業人員的學習參考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