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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招聘到離職:240個人力資源核心問題與風險提示總梳理 鄭一珺著
    該商品所屬分類:管理 -> 管理
    【市場價】
    795-1152
    【優惠價】
    497-720
    【作者】 鄭一珺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4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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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介紹



    品牌:法律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產品名稱:從招聘到離職:240個人力資...
    ISBN編號:9787519741259

    書名:從招聘到離職:240個人力資源核心問題與風險提示總梳理 從招聘到離職:240個人力資源核心問題與風險提示總梳理
    作者:鄭一珺
    代碼:98

    是否是套裝:否
    出版社名稱:法律出版社
    頁數:608


        
        
    "

    從招聘到離職 240個人力資源核心問題與風險提示總梳理

    作  者:鄭一珺 著
    定  價:98
    出 版 社:中國法律圖書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20年01月01日
    頁  數:608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9741259
    目錄
    ●部分勞動關繫的主體與勞動爭議的受理範圍
    Q1:用人單位的分支機構是否能成為勞動法意義上的用工主體?
    Q2:精神障礙患者是否具備勞動關繫中勞動者的主體資格?
    Q3:公司股東能否成為勞動法中的勞動者?
    Q4: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能否成為勞動法中的勞動者?
    Q5:宗教團體能否成為勞動法意義上的用工主體?
    Q6:勞動關繫和勞務關繫存在哪些區別?
    Q7: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者能否成為勞動關繫的主體?
    Q8:勞動爭議案件的受理範圍如何確定?
    Q9:勞動者的人事檔案被用人單位丟失,當事人申請仲裁或起訴要求原用人單位補辦人事檔案並賠償損失的,是否應當作為勞動爭議案件受理?
    Q10: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轉移人事檔案,是否應作為勞動爭議案件受理?
    Q11:勞動者要求確認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無效或者撤銷勞動規章制度,是否可以作為勞動爭議案件受理?
    【典型案例1】張某某訴浙江某某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
    第二部分勞動合同及相關協議的成立與生效
    Q12:勞動合同的訂立是否需要經過要約和承諾階段?
    Q13:缺少必備條款的勞動合同是否成立?
    Q14:入職登記表等文件是否可以視為勞動合同?
    Q15:《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能否代替勞動合同?
    Q16:勞動合同是否屬於格式合同?
    Q17: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是否具有溯及力?
    Q18:如何認定勞動合同無效情形中的勞動者欺詐?
    Q19:如何理解勞動合同無效情形中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
    Q20:用人單位與未成年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Q21:勞動合同中勞動者的簽名為代簽,效力如何認定?
    Q2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減輕或免除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條款是否有效?
    Q23:未經批準,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不定時工作制條款是否有效?
    Q24: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並與勞動者簽訂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Q25: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就加班工資、經濟補償、工傷賠償等事宜達成“一攬子”協議的效力如何認定?
    Q26: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支付期限如何認定?
    Q27:勞動者故意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應支付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
    Q28: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未與其續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是否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
    Q29:勞動者被原用人單位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新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是否應支付二倍工資?
    Q30:用人單位的不錯管理人員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需支付二倍工資?
    Q31:勞動合同因法定事由順延的,用人單位在順延期間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是否應支付二倍工資?
    Q32: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到期後自動續期,勞動合同期滿雙方未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應支付二倍工資?
    Q33:全日制用工關繫中,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全日制用工合同,而是簽訂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用人單位是否應支付二倍工資?
    Q34:補簽、倒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應支付二倍工資?
    Q35:計算二倍工資的工資標準如何確定?
    Q36:勞動者符合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Q37:《勞動合同法》4條項規定的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中的“連續”如何界定?
    Q38: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到新用人單位工作,在原用人單位和新用人單位前後工作時間累計滿10年,是否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
    Q39: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未約定期限,能否視為雙方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Q40: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關繫因法定事由延續,勞動者因此連續工作年限滿10年,是否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
    Q41:勞務派遣中,被派遣勞動者符合《勞動合同法》4條規定的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勞務派遣單位是否應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Q42: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對勞動合同期限作變更,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是否符合《勞動合同法》4條規定的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續訂勞動合同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Q43:應當訂立而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支付期限如何確定?
    【典型案例2】劉丹萍與南京仁創物資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案
    【典型案例3】北京泛太物流有限公司訴單某某勞動爭議糾紛案
    【典型案例4】郭懿訴江蘇益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
    【典型案例5】陳克斌訴重慶英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
    【典型案例6】中國工商銀行哈爾濱市和平支行訴高延民擔保合同糾紛案
    【典型案例7】黃仲華訴劉三明債權人撤銷權糾紛案
    第三部分勞動關繫的認定
    Q44:車輛實際所有人聘用的駕駛員與掛靠單位之間是否形成事實勞動關繫?
    Q45:網約用工勞動關繫如何認定?
    Q46:保險公司與保險代理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繫?
    Q47:快遞員、送奶工、送水工等從業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繫?
    Q48:個人承包經營者招用勞動者,勞動關繫如何認定?
    Q49:空掛資質的個人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繫?
    Q50:用人單位與未畢業大學生之間是否可以成立勞動關繫?
    【典型案例8】楊光雄訴天津市旭陽建築勞務有限公司確認勞動關繫糾紛案
    【典型案例9】丁風明訴鎮江永安器材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
    【典型案例10】陳琦訴浙西工程設計院勞動爭議案
    第四部分試用期與勞動合同的變更
    Q51:試用期的起算時間如何確定?
    Q5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口頭約定試用期是否有效?
    Q53: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短於法定最高限的,試用期是否可以延長?
    Q54: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患病或非因工受傷進入醫療期,用人單位是否可以中止試用期?
    Q55: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發生變化,是否可約定試用期?
    Q56: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是否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Q57:用人單位能否單方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
    Q58: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單方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地點?
    Q59:勞動合同變更是否一定要以書面形式進行?
    Q60: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單方調整勞動者的工資和勞動條件?
    Q61:勞動合同的雙方主體是否可以變更?
    Q62:用人單位單方變更工作時間制度是否有效?
    【典型案例11】浙江樂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訴邱傳忠勞動爭議案
    第五部分工資報酬
    Q63:勞動者工資由哪幾部分組成?
    Q64:勞動者的日工資、小時工資如何折算?
    Q65: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如何確定?
    Q66:勞動者請事假和病假,用人單位是否可以扣減事假和病假期間的工資?
    Q67:非因勞動者原因導致的用人單位停產停業期間,勞動者沒有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如何確定?
    Q68:勞動者加班的事實如何認定?
    Q69: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值班,是否應按法律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Q70:保安、門衛、倉庫保管員等特殊崗位的勞動者主張加班工資,加班事實如何認定?
    Q7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工資中包含加班工資的,如何認定此類條款的效力?
    Q72:計件工資制如何計算加班工資?
    Q73:綜合工時制下加班工資如何認定?
    Q74:用人單位是否可以通過勞動合同約定降低勞動者的加班工資標準?
    Q75:提成工資的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Q76: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中約定勞動者中途離職,不發放年終獎金?
    Q77:如何認定用人單位克扣工資,克扣工資有何法律後果?
    Q78:如何認定用人單位拖欠工資?
    Q79:用人單位生產經營面臨嚴重困難,是否可以縮短全體勞動者的工作時間,相應減少工資,以代替經濟裁員?
    Q80:勞動者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是否可對勞動者的工資作懲罰性的扣減?
    Q81:如何理解同工同酬?
    Q82: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報酬,勞動者是否可以以此為由對用人單位的動產行使留置權?
    Q83:發包單位將業務承包給個人,或者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個人承包者招用勞動者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自然人不能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的,發包單位或者建築施工、礦山企業是否應當承擔工資支付責任?
    【典型案例12】長三角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訴盧海雲返還原物糾紛案
    第六部分服務期、違約金和賠償損失
    Q84: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的情形有哪些?
    Q85:用人單位是否可與勞動者任意約定違反服務期的違約金數額?
    Q86: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服務期長於勞動合同期限,勞動者能否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後、服務期屆至前終止勞動合同而無須支付違約金?
    Q87: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服務期長於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而服務期未屆滿之時終止勞動關繫?
    Q88:用人單位可否以向勞動者提供住房、車輛、落戶等特殊待遇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特殊待遇服務期約定時是否應支付違約金?
    Q89: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職業培訓(包括崗前培訓、輪崗培訓),是否可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Q90: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是否僅在勞動者主動離職時纔能適用?
    Q9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服務期是否有最高限?
    Q92:法律規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的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是否可與勞動者約定其他情形下的損害賠償?
    Q93:因勞動者原因導致用人單位經濟損失,用人單位是否可通過扣發工資的形式要求勞動者賠償?
    Q94:用人單位在招聘時有歧視行為,勞動者可要求用人單位賠償哪些損失?
    【典型案例13】陳澤祥訴邛崍市醫療中心醫院人事爭議糾紛案
    【典型案例14】鄧某某訴某速遞公司、某勞務公司一般人格權糾紛案
    第七部分勞動規章制度
    Q95:勞動規章制度的法律性質是什麼?
    Q96:勞動規章制度制定未經《勞動合同法》第4條規定的民主程序,該勞動規章是否有效?
    Q97:勞動規章制度如何向勞動者公示?
    Q98:子公司能否將其母公司的勞動規章制度直接適用於本公司的勞動者?
    Q99:人民法院和勞動仲裁部門能否對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的合理性進行審查?
    Q100:用人單位的勞動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發生衝突,如何認定各自的效力?
    Q101:用人單位能否以勞動者違反倡導性的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典型案例15】蔡中清訴寶勝科技創新股份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
    第八部分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Q102:用人單位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
    Q103:勞動者如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Q104: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Q105:用人單位在哪些情形下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Q106: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Q107: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金,在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是否可以同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Q108:勞動者對經濟補償與違約金是否可以兼得?
    Q109:勞動合同同時滿足無效和解除的條件,應如何選擇?
    Q110:試用期內如何解除勞動合同?
    Q11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試用期簽訂服務期協議,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應承擔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
    Q112:試用期滿後,用人單位能否以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Q11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能否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Q114:勞資雙方對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存在爭議,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Q115: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也未以其他方式約定勞動關繫的期限,是否可以隨時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繫?
    Q116:用人單位是否可以依據《公司法》46條的規定解除與不錯管理人員的勞動合同?
    Q117:如何認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
    Q118:用人單位單方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勞動者拒絕到新崗位工作,也未在原崗位工作,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Q119: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是否可以終止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繫?
    Q120: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沒有說明解除事由或以一定事由解除勞動合同,在勞動仲裁或訴訟中補充解除事由或以其他事由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處理?
    Q121:用人單位如何終止與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勞動者的合同?
    Q122: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造成用人單位損失,是否應當賠償用人單位的損失?
    Q123:勞動者在勞動仲裁或訴訟中補充或變更解除勞動合同事由的,如何認定?
    Q124:用人單位可否因勞動者考核居末位解除勞動合同?
    Q125: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Q126: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是否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Q127:勞動者能否以用人單位未發放高溫津貼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
    Q128:用人單位未及時發放應休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勞動者是否可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Q129:如何認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項規定的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Q130:如何理解《勞動合同法》第38條款第2項規定的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Q131:勞動者能否以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延長工作時間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Q132:《勞動合同法》第38條款第3項規定的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情形如何把握?
    Q133:勞動者承諾用人單位可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但事後反悔,以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能否支持?
    Q134:《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6項規定的勞動者被追究刑事責任情形如何界定?
    Q135:勞動者被錯判宣告無罪釋放後,能否要求用人單位恢復勞動關繫並補發在押期間的工資?
    Q136:用人單位依《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時間限制?
    Q137:用人單位依《勞動合同法》第40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未依法履行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的程序,是否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Q138:如何認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
    Q139:如何認定《勞動合同法》第48條規定的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
    Q140:勞動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8條規定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和支付賠償金,並要求違法解除期間的工資損失,如何處理?
    Q141:“三期”女職工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如何處理?
    Q142: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未履行《勞動合同法》第43條規定的程序,是否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Q143:用人單位的工會委員會成員任期未到期,但其作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是否可終止與工會委員會成員的勞動合同?
    Q144:用人單位未制定規章制度或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某種違紀行為,是否可以勞動者嚴重違紀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Q145:勞動者離職時,用人單位能否在離職證明等文件上描述勞動者的貢獻和品行?
    Q146:工傷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Q147: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應如何送達勞動者?
    Q148:經濟補償金的計發基數如何確定?
    Q149: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時間跨越《勞動合同法》施行前後,經濟補償金如何分段計算?
    Q150:經濟裁員未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或未經法定程序,是否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Q151:勞動者享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是否自然終止?
    Q152:如何理解計算經濟補償或賠償金工作年限時,將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新用人單位工作年限的規定?
    Q153: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跨越2008年1月1日,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如何計算?
    Q154: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能否撤回或撤銷?
    【典型案例16】包利英訴上海申美飲料食品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糾紛案
    【典型案例17】梁介樹訴南京樂府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
    【典型案例18】張傳傑訴上海敬豪勞務服務有限公司等勞動合同糾紛案
    【典型案例19】上海冠龍閥門機械有限公司訴唐茂林勞動合同糾紛案
    【典型案例20】張建明訴京隆科技(蘇州)公司支付賠償金糾紛案
    第九部分競業限制
    Q155:競業限制是否適用於全體勞動者?
    Q156:如何認定勞動者屬於《勞動合同法》第24條款規定的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Q157: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但沒有約定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競業限制約定是否有效?
    Q158: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競業限制期限超過兩年,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Q159: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競業限制條款是否繼續有效?
    Q160: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不按月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約定是否有效?
    Q16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條款,是否有效?
    Q162:用人單位可否在規章制度中規定勞動者的競業限制義務?
    Q163: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8條關於因用人單位原因導致3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可解除競業限制約定的規定?
    Q16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競業限制協議中約定勞動者解除競業限制協議的條件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8條的規定不同,是否有效?
    Q165:勞動者退休後,競業限制協議是否仍對其具有拘束力?
    Q166:競業限制協議中沒有約定經濟補償,勞動者按約履行競業限制,但用人單位累計3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是否有權解除競業限制協議?
    Q167:用人單位是否有任意解除競業限制協議的權利?
    Q168: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經濟補償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經濟補償約定是否有效?
    Q169: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違約金是否可以調整?
    Q170: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經濟補償於在職期間支付,離職後不再支付,此種約定是否有效?
    Q171:勞動者因違反競業限制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以後,再次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用人單位是否可再次向勞動者主張違約金?
    Q172: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用人單位是否仍需支付競業限制的經濟補償?
    Q173: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約定有什麼區別?
    Q174:勞動者離職後違反競業限制約定加入與用人單位有競爭關繫的新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可否要求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典型案例21】趙育森訴必佳樂公司經濟補償金案
    【典型案例22】張某訴某布料公司勞動合同糾紛案
    第十部分集體合同
    Q175:集體合同訂立的程序是怎樣的?
    Q176:用人單位能否以集體合同代替書面勞動合同?
    Q177:集體合同的效力是否必然高於勞動合同的效力?
    Q178: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勞動者能否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典型案例23】北京縱橫環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訴於某勞動爭議案
    第十一部分特殊用工
    Q179: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存在加班?
    Q180:用人單位是否有必要與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Q181: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在工作中受到傷害,能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Q182: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的社會保險如何繳納?
    Q183:用人單位解除與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是否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Q184: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是否應當與全日制用工勞動者同工同酬?
    Q185:未依法設立的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到用工單位工作,用工單位與勞動者成立何種法律關繫?
    Q186:違反“三性”原則的勞務派遣是否有效?
    Q187:用工單位提前介入勞務派遣,會產生什麼法律後果?
    Q188:勞務派遣中,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的權利義務如何分配?
    Q189:如何理解勞務派遣中的同工同酬?
    Q190: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能否與被派遣勞動者約定多次試用期?
    Q191:因拖欠勞動報酬引發的勞務派遣爭議,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
    Q192:被派遣勞動者因工受傷,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如何承擔工傷保險待遇支付責任?
    Q193:在哪些情況下,用工單位可以將被派遣勞動者退回?
    Q194:被派遣勞動者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用工單位損失,用工單位是否可以要求勞務派遣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典型案例24】上海珂帝紙品包裝有限責任公司不服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令補繳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案
    第十二部分社會保險
    Q195:勞動者在經過多個工作場所必經的區域時受到傷害,是否應認定為工傷?
    Q196:勞動者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情形如何認定?
    Q197:勞動者因工作原因與他人發生糾紛,在糾紛中受到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
    Q198: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在認定工傷程序中能否對受到傷害的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繫進行認定?
    Q199: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無證駕駛機動車導致傷亡是否應當認定為工傷?
    Q200:勞動者在工作中違章或者違規操作導致自己受到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
    Q201:如何認定工傷認定中的“上下班途中”?
    Q202:如何認定《工傷保險條例》4條第6項規定的“非本人主要責任”?
    Q203:勞動者提前下班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
    Q204:用人單位未設置廁所,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到用人單位附近的廁所途中受到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
    Q205:勞動者冒用他人身份入職,在工作中受到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如認定工傷,工傷賠償責任由誰負擔?
    Q206: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經搶救在48小時以外死亡的,能否認定為工傷?
    Q207:存在掛靠、轉包、違法分包情形,工傷責任主體如何確定?
    Q208:勞動者見義勇為受到傷害,能否視同工傷?
    Q209:兼職人員發生工傷,如何確定工傷責任主體?
    Q210:因工作原因陪客戶飲酒期間受到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
    Q211:工傷認定申請期限是否可變?
    Q212:勞動者在參加療休養時受到傷害,能否認定工傷?
    Q213:工傷保險待遇的項目、標準和支付主體如何確定?
    Q214:職工在工作中因第三人侵權受到傷害,被認定為工傷,能否向用人單位要求工傷保險待遇並向侵權人要求侵權損害賠償?
    Q215:如何理解《工傷保險條例》7條第4款規定的工傷待遇等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Q216:工傷職工存在嚴重過錯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是否有權主張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Q217:工傷職工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數額是否應當相應減少?
    Q218: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如何確定?
    Q219:超出工傷保險目錄和標準的醫療費用由誰負擔?
    Q220:哪些情況下,一級至四級傷殘工傷職工可請求一次性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Q221:未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工傷,勞動者是否可以直接要求工傷賠償?
    Q222: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能否向用人單位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Q223:如何理解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中的“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Q224: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繳納養老保險導致勞動者無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損失數額如何確定?
    Q225:新入職勞動者的年休假天數如何計算?
    Q226:用人單位或者工會安排勞動者進行旅遊、療休養,旅遊、療休養的天數是否能抵扣勞動者年休假的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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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部分裁審程序
    Q227:我國的勞動爭議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Q228: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Q229:勞動爭議的仲裁和訴訟管轄如何確定?
    Q230: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如何確定?
    Q231:如何區分一裁終局的勞動爭議和非一裁終局的勞動爭議?
    Q232:當事人就仲裁裁決中的部分內容提起訴訟的,仲裁裁決的其他部分是否發生法律效力?
    Q233: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仲裁裁決是否發生法律效力?
    Q234:當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程序中自行達成的和解協議,對方當事人是否可以再次申請仲裁?
    Q235:當事人申請勞動仲裁時已超過仲裁時效,應如何處理?
    Q236:勞動者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保險待遇的仲裁時效從何時起算?
    Q237: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仲裁時效如何確定?
    Q238:加班工資的仲裁時效如何確定?
    Q239: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仲裁時效如何確定?
    Q240: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向用人單位主張加付賠償金,是否要經過勞動行政部門處理的前置程序?
    【典型案例36】彭某訴廣州市強業公司勞動爭議案
    【典型案例37】羅某訴連城縣新泉電冶廠勞動爭議案
    內容虛線

    內容簡介

    《從招聘到離職:240個人力資源核心問題與風險提示總梳理》對勞動爭議案件處理中的240個法律實務問題作詳細分析論述,涉及勞動管理的方方面面,並對勞動爭議中存在的風險點作了提示,企業和勞動者通過閱讀本書可以在實際工作中注意到這些法律風險,使得他們的行為更符合法律規定。本書面向的讀者具有普遍性,可以作為法律從業人員的參考用書,也可以面向企業的法務人員、人事部門工作人員和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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