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優選金融危機後,西方主要發達國家股市順利實現了恢復性增長,而我國股市則再一次陷入過去“暴漲暴跌”、“牛短熊長”的怪圈中。在此關口,作為推動股市理性發展中應當起到中流砥柱作用的證券投資基金被再一次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證券投資基金常常被認為是代表基金投資人利益,進行專業化理財的理性投資人。然而,*新興起的行為金融理論認為,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行為未必就是理性的;以理性人為假設前提的傳統金融理論認為,雖然證券投資基金行為是理性的,但在委托代理環境下基金很可能會出於自身利益考慮而損害投資人的利益。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證券投機基金起步晚,無論是基金設立形式、治理結構還是市場環境均不成熟。這些因素將加重我國基金業委托代理問題。因此,本文以傳統金融理論中委托代理機制為理論基礎,結合行為金融的理論成果,對我國基金市場上廣為關注的羊群行為問題、業績窗飾行為問題;利益輸送問題、“老鼠倉”問題等共計兩類(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