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法律責任與保險法律責任概述
●第一章 法律責任概述
●第一節 法律責任的概念
●第二節 法律責任的類型
●第三節 法律責任的構成
●第四節 法律責任的實現方式
●第五節 法律責任的認定與歸結
●第六節 法律責任的減輕與免除
●第二章 保險法律責任概述
●第一節 保險法律責任的內涵
●第二節 保險民事法律責任
●第三節 保險行政法律責任
●第四節 保險刑事法律責任
●
●第二篇 保險民事法律責任
●第三章 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的民事法律責任
●第一節 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代替投保人簽名或者放任投保人代替被保險人簽名的法律責任
●第二節 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未履行明確說明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 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不及時履行查勘、定損與理賠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四節 保險公司合同解除權消滅後的法律責任......
內容簡介
《北京保險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讀本:保險法律責任》突出了理論聯繫實際,對實務要有指導價值的原則;注重了保險知識的繫統性與針對性,並加入大量案例給予扶正。可以作為保險從業人員、保險專業學習人員的培訓學習之用,同時也可提供給保險教育培訓管理人員、保險院繫教育人員在工作中參閱。
(三)主觀方面貪污罪與職務侵占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並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目的。過失不構成貪污罪與職務侵占罪。
挪用公款罪與挪用資金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行為人明知是公款或單位資金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或單位資金的使用權。但這兩罪的主觀特征隻是暫時非法取得公款或單位的使用權,打算以後予以歸還。
(四)客觀方面
1.貪污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職範圍內的權力和地位所形成的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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