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哈佛新鮮人(我在法學院的故事) | 該商品所屬分類:小說 -> 外國小說 | 【市場價】 | 222-323元 | 【優惠價】 | 139-202元 | 【介質】 | book | 【ISBN】 | 9787511820198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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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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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51182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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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史考特·杜羅|譯者:傅士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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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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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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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日期:20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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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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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本:32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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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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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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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22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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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的中心在美國,美國的中心在哈佛,哈佛的中心在法學院。 自1817年創立以來,它的畢業生、學術資源和**傳統,成就了美國,也影響了全世界。 那麼在哈佛法學院的新生活是多麼讓人向往,在那的生活和學習又是怎麼樣的呢?讓我們一起跟隨作者史考特·杜羅在他專著的《我在法學院的故事:哈佛新鮮人》感受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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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法學院的故事:哈佛新鮮人》作者史考特·杜羅以真實而樸素的
語言講述了自己在哈佛大學法學院第一年動蕩不安的親身經歷,從最初開
學報到會見自己的“敵人”,作者充滿著對繽紛而繁復的法律世界感到的
新奇感及對纔氣煥發的同儕所抱持的驚嘆之情,到初期懵懂之間如何愛上
了法律,法學院的陰暗面也逐漸顯露出來,一種中庸的平衡之道取代了最
初的狂熱。在這段時間裡,作者遭受了種種挫折,長期以來的自我懷疑終
於得到了證實,在作者的眼裡,全世界的人都對他失望透了。接著,法學
院的考試序幕逐漸揭開,面臨繁重的考試,神經緊繃的狀態讓作者無法安
眠,既有成功的欲望,又有失敗的恐懼,就在這樣一種兵荒馬亂中,干涸
枯竭的作者,度過了法學院的第一個學期。第二學期,作者已經是半個舊
生了,原本的惶恐憂懼已不再,取而代之的是意興闌珊的無聊感,從前盲
目的戰鬥活力也已消失,換來的是沉穩的生活規劃。在一種相對的平淡中
,作者的法一生活正式落下帷幕。
《我在法學院的故事:哈佛新鮮人》中,作者不單講述了自己的法一生
活,更多的是闡述自己的思考,對法學院的思考,對教育的思考,對自身
的思考,這些思想直白而凜冽地表述在字裡行間,引其讀者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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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見敵人 九、十月 如何愛上法律 十、十一月恥辱 十二、一月 考試的序幕揭開 二、三月 蒙混過關 四、五月落幕前的考試 收場 後記 新版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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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月 如何愛上法律 1975年9月8日 (星期一)
在動身上學之前,草草記錄一筆。 **是開學的**天。從現在起,正式地邁入法學院的生活。處處可
見陸續返校的學長學姐,各組的課程也將逐漸展開。這學期的課包括合同
法、民事訴訟、刑法以及侵權行為。後兩門要上一個學期的課,在1月時進
行考試;合同與民訟,要上一整年。到了第二學期,除了這兩門課外,還
有財產法和一門選修課。 已有所聞,**的刑法與合同法,將和先前“見習”的法律技巧課大
不相同。法學院的標準課程,都以分析性為主,不僅僅是指導你應該如何
如何。當然,正式課程是要打成績的,並且上課的老師都是教授級的;學
生就是每一組的一百四十個,不會像技巧課那樣再拆成好幾個小組。*令
人擔憂的,是授課都采用蘇格拉底式的問答法。 這種對話式的授課法,早在申請學校時就聽說過。抱著既期待又好奇
的心,想早點一探究竟。 先前戴維帶著我參觀校園時,曾把同學對蘇格拉底教學法的普遍反應
言簡意賅地描述過。當時,他一棟一棟地介紹建築,除了名字之外,還告
訴我許多相關的事件。走到朗德爾大樓前,他步上階梯,指著幾根花封圓
柱,它們與屋頂交接處,刻著幾個名字。 “這就是朗德爾大樓,”他說:“哈佛法學院*大的建築。除了四問
大教室外,高層樓都是法學院的圖書館,藏書量全世界首區一指。”
“此建築是為了紀念克裡斯多弗·哥倫布·朗德爾,19世紀末的法學
院院長。使他聲名遠播的成就,就是發明了蘇格拉底式的問答教學法。”
戴維緩緩地把手放下,望了望大樓,然後鄭重地說了一句:“願他永
不得超生!”
蘇格拉底法在哈佛法一的課程,密集地被采用,把HLS與其他法學院的
差異清晰地凸顯了出來。根據我教書的經驗,要把超過三十個學生的課用
討論的方式進行,根本不可能成功;大班**的選擇,就是講演式的教學
。但現在,HLS的蘇格拉底主義,竟然要引導一百四十個同學進行對話式討
論。 大體而言,蘇格拉底法的過程如下:教授出奇不意地抽點一名同學,
比方說叫做瓊斯,通常會叫他開講當天的案例,把相關事項做案例摘要;
然後,充當蘇格拉底的教授會針對摘要窮追猛打不停地提出問題,迫使瓊
斯把觀點闡述得*清楚。比方瓊斯說,案例中的法官發現合法的合同已遭
侵害,他就必須把哪個條款以及為何違反規定交代得明明白白。隨著討論
的進展,問題會愈來愈細。如果瓊斯無法作答,教授就會讓其他人發表意
見;雖然此刻仍有可能隨機點名,但多半都會開放給同學,誰搶先舉手,
誰就取得發言權。被點到的同學,或與教授進行另一波你來我往的問答,
或僅僅針對瓊斯答不出來的問題發表意見,然後讓教授繼續質問瓊斯。 然而,每個教授實際演練此套教學法的方式各不相同,說上述過程是
標準版本其實並不恰當。有些教授從來不叫學生開講案例,直接就進入細
節問題的討論。有些教授拷問同學的時間不長,一個人大約隻有30秒鐘;
但也有些教授,一旦點到某個倒霉鬼,整堂課都會對他窮追不舍。當然,
有些老師比較仁慈,習慣於一問一答,不會再針對同學答案的瑕疵,進一
步追問;不過那畢竟隻是少數,大部分的老師都以同學的回答為本,稍稍
做個說明,然後就再丟下一繫列可怕的問題。 不管細節如何,對於蘇格拉底教學法的實施,怨聲載道。像拉爾夫·
納德爾,就稱這種教學法為“隻有一個人能玩的遊戲”;而一代接著一代
無以數計的學生,頻頻對朗德爾院長發出惡毒的詛咒。法律技巧課的彼得
學長也曾警告過,在眾目睽睽之下,尤其在一百四十個你想留下好印像的
同儕面前力圖表現的壓力實在不好受。 無視學生的苦痛與抗爭,教授們個個樂此不疲;即使在法學教育其他
話題上展現出自由、激進風格的教授也不例外,紛紛為蘇格拉底法辯護。 他們認為,透過蘇氏教學法,同學可以熟悉法律界的術語,養成抽絲剝繭
、追根究底的好習慣,而這對於律師而言,是個很重要的分析模式。 至於我,隻擔心在公眾面前曝光的感受。無論是好是壞,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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