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名稱:工程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 是否是套裝:否 書名:工程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 工程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 代碼:29 出版社名稱: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0年09月 作者:付紅 編者:付紅 開本:16 ISBN編號:9787564304164
" 工程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 作 者:付紅 著作 定 價:29.8 出 版 社: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 裝 幀:平裝 ISBN:9787564304164 ●第一章 工程與合同 ●第一節 合同和法律是一回事嗎 ●第二節 如何簽訂一份工程合同 ●第三節 工程中的合同 ●案例 ●技能訓練項目 ● ●第二章 建築市場與工程招標投標 ●第一節 建築市場 ●第二節 工程交易中心 ●第三節 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概述 ●第四節 工程交易方式 ●案例 ●技能訓練項目 ● ●第三章 如何進行工程招標 ●第一節 選擇合適的招標方式 ●第二節 確定工程招標的程序 ●第三節 編制一份招標文件 ●第四節 進行資格預審和編制工程標底...... 內容簡介 本書的主要特點是以項目為導向,按照工程合同形成過程的階段為標志,繫統地闡述了工程招投標的過程和方法以及工程合同形成的過程。全書內容包括工程與合同、建築市場與工程招標投標、如何進行工程招標、如何進行工程投標和如何進行工程合同管理五個部分,每個部分都配有相應的案例和實訓項目。 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所實施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實施的能夠引起民事利和民事義務的產生、變更或終止的合法行為。因此,隻有在合同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要求,合同纔具有法律約束力,並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如果當事人作出了違法的意思表示,即使達成協議,也不能產生合同的效力。同時,由於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因此民法關於民事法律行為的一般規定,如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民事行為的無效和撤銷等,均可適用於合同。另外,合同是由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所訂立的,這就是說,訂立合同的主體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2)合同以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利義務關繫為目的。所謂設立民事利義務關繫,是指當事人訂立合同旨在形成某種法律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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