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詮釋”是論文對城市設計自身學科特性的描述。借助於詮釋學的理論知識,我們將包含在城市空間的一切社會文化現像,都視為富含意義的文本,城市或稱之為“似文本”。城市文本具有形態性和空間性,並且能夠呈現各個部分形態之間的固有關繫(互文性)。城市設計的過程包含對城市文本的“理解”、“解釋”與“接受”的過程。在這裡,“理解”是對城市文本的閱讀,“解釋”是指城市設計文本的分析研究,而“接受”則是城市設計的詮釋主體在創作活動中所采取的詮釋方法。簡言之,“詮釋”是對人們認知、書寫與表達城市這一能動過程的高度概括,是對城市設計學科內在結構與思維方法的繫統總結。 在哲學史中,現代的詮釋學、現像學和接受美學等哲學思想先後湧現,彼此影響、各成體繫。這些哲學思想對城市規劃和建築科學的研究有著深遠的影響。“詮釋理論基礎”的形成是基於詮釋學、現像學和接受美學等理論知識所構成的理論體繫的總稱。在這些哲學思想的影響下,當代城市設計表現出了強烈的詮釋學特征。詮釋學強調的歷史性、可理解性、可交流性、可對話性、不確定性、過程性、可參號陛意義等哲學思想有力地規定了城市設計的後現代主流傾向。與此同時,城市設計學科亦存在於詮釋學的哲學境遇之中,從詮釋學的角度來看,各個時期的城市設計理念受到了當時文化批判與社會思潮的影響,研究城市的歷史與文化作為經驗科學,詮釋和分析城市作品成為可能。 因此,在深入挖掘城市空間意義的詮釋學內涵之後,城市設計詮釋理論試圖從美學與人文科學的領域探討人們認知空間的內在機制。城市設計詮釋理論或稱之為“城市空間詮釋美學”。對於城市的審美與認知主體――人來說,城市並不是唯物的客觀體,它的顯現、它的認知、它的表達,必須借助於人的感性活動。在人們的認知活動中,客體成為文本的所指,主體通過意像性去思考、理解和想像客體。城市客體對其詮釋者來說是“富有意義的形式”,城市(設計)文本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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