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在稅法允許下,少繳個人所得稅,是現實而有意義的事。對於自然人來說,無論是員工,還是投資者,不但要關注自己的收入,而且也要關注稅負的多少。一個人稅負的多少始終是個人可持續發展、幸福*大程度化的一個重要因素。
成功人士應該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調整稅負實現稅後收入*大程度化呢?《陽光下的納稅籌劃(個人所得稅篇)》(作者莊富怡)將幫助您了解:
如何理解個人所得稅的概念、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
如何理解個人所得稅的征稅範圍、計稅依據、計稅稅率、應納稅額計算;
如何理解個人所得稅的相關稅法以及稅務機關如何發現、分析、處理稅案;
認真閱讀、實踐本書中的思想,您的個人所得稅稅負將會發生令人驚喜的變化。
例如:不同於一般激勵對像在股價高點行權後可立即拋售獲益,高管人員也可為降低行權收入的納稅基數而選擇在股價低點行權,再按股權強制鎖定要求,繼續持有一段時間後選擇適當的時點再行售出股權,減輕稅負。
3.應盡量選擇境內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方案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票增值權所得和性股票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號)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第二條第(三)項的規定:員工將行權後的股票再轉讓時獲得的高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的差額,是因個人在證券二級市場上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而獲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征免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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