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江村經濟》是社會學巨擎費孝通先生研究鄉土中國的代表作品,被認為是研究中國經濟、社會與文化的推薦閱讀之書,是我國社會人類學實地調查研究的一個裡程碑。該書原是費孝通在1938年春所提交的博士學位論文,是根據對中國東部,太湖東南岸開玄弓村的實地考察寫成的。在書中,作者集中描述了江蘇吳江開玄弓村農民的消費、生產、分配和交易等體繫,試圖從農村社會基礎上來解剖中國傳統社會結構和基本觀念,它不限於一個具體的農村,而是指向農村的基本性質。正如他的導師、人類學功能學派大師馬林諾夫斯基在該書序言中寫道:“沒有其他作品能夠如此深入地理解並以手材料描述了中國鄉村社區的全部生活……通過熟悉一個小村落的生活,我們如在顯微鏡下看到了整個中國的縮影。”
財產與繼承 1.所有權 在開始討論財產和繼承問題以前,有必要在本章加述一節所有權的問題。關於土地所有權問題,我將在以後章節中論述。 所有權是一物與個人或一組人之間的一定關繫。所有者根據慣例和法律規定,可以使用、享有和處理某物。關於這一問題有下列三方面需要研究:所有者、物、所有者與物之間的關繫。我們從村裡的人了解到他們對財產的一種分類辦法。他們是根據所有者的性質來分類的。 (1)“無專屬的財產”。每個人,可以無例外地自由享用此類財產——如空氣、道路、航道等。但自由享用必須是在不侵犯別人享用的條件下進行。以航道或水路為例:每個人均能享用村裡的河流,但不允許其在使用時做出對當地居民有害的事。夜間停止使用河流,除得到守夜人許可外,任何人不得通過。又如,即使在白天,船隻不得堵塞航道,船隻停留時,必須靠岸以使他人通過。 (2)村產。凡該村居民,......
著者前言 本書是1939年英國Routledge書局出版我所寫Peasant Life in China 一書的中譯本,原書扉頁有《江村經濟》中文書名,今譯本即沿用此名。這書的翻譯工作原應由我自己動筆,但在該書有條件翻譯時,我一直忙於其它事務,無暇及此。今由戴可景同志譯出,無任感激。應譯者要求,我在書前說一說這書寫作和翻譯的經過。 這本書的寫成可說是並非出於著者有意栽培的結果,而是由於一連串的客觀的偶然因素促成的。話要從1935年我從清華大學研究院畢業時說起。我畢業後由該校社會學及人類學繫推薦,取得該校公費留學資格。按慣例應於該年暑假出國,但出於指導我研究工作的導師史祿國教授的主張,在出國前應到少數民族地區實地調查一年,因偕前妻王同惠赴廣西大瑤山。該年鼕,在瑤山裡迷路失事,妻亡我傷。經醫治後,我於翌年暑期返鄉休息,準備出國。在此期間,我接受家姊費達生的建議,去吳江縣廟港鄉開弦弓村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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