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展示,英文為display,表現展現之類的狀態或行為。中文“展示”的概念來自於展覽一詞的擴展。展覽,即將物品陳列出來供人們觀看。“示”有演示、示範以及明示、暗示的含義,既有靜態又有動態之含義。展示設計是以招引、傳達和溝通為主要機能,進行有目的、有計劃的形像宣傳的空間設計。它采用藝術設計手段,借助於道具、設施和照明等技術,通過視覺、聽覺、嗅覺、味覺和神經覺等多方面的設計,充分調動人的潛能,將一定量的信息內容告示於觀眾,以期對觀眾的心理、思想與行為產生有意識或潛在的影響,達到與觀眾完美溝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