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從經濟學角度研究音樂藝術的必要性
二、為什麼研究古代商品性樂舞生產活動
三、選擇唐代為研究對像的意義
〇一 營利性樂舞生產概述
一、民間營利性樂舞生產的總體社會經濟狀況
二、營利性樂舞生產的淵源
〇二 街頭賣藝式樂舞生產
一、街頭賣藝的淵源
二、街頭賣藝人的身份與稱謂
三、街頭賣藝式樂舞的主要產品類型
四、街頭賣藝式樂舞生產的主要組織形式
五、街頭賣藝式樂舞生產的總體特點
〇三 上堂賣藝式樂舞生產
一、普通民間樂舞藝人的上堂賣藝
二、宮廷藝術家的“商演”
三、上堂賣藝式樂舞的生產者
四、街頭賣藝式樂舞生產與上堂賣藝式樂舞生產比較
〇四 依附於固定場所的營利性樂舞生產
一、依附於商業性場所的營利性樂舞生產
二、依附於宗教場所——寺院的營利性樂舞生產
〇五 依附於民俗市場的營利性樂舞生產
一、婚慶樂舞市場
二、喪葬樂舞市場
小結
結語
一、從歷史角度看
二、從藝術商品化及經濟規律方面看
參考書目
後記
內容簡介
《唐代營利性樂舞的生產與流通》研究的重點,是唐代民間營利性樂舞產品的生產及流通全過程。在探討商品性樂舞產品的生產、交換、流通、消費的同時,也關注藝術生產者本身,因為藝術生產的發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藝術生產力的發達程度,在藝術生產力的諸基本要素中,藝術生產者是活躍、革命的因素,其主體的藝術創造能力構成了藝術生產力的核心部分和方面。關注樂舞生產者的行為可了解其反映的意識形態和當時的社會音樂發展狀況。從藝術生產者的思想行為角度出發看待樂舞生產活動,該是《唐代營利性樂舞的生產與流通》的創新點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