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命運這東西,就是沒什麼道理可講。你不知道歡欣與災阨,會在你什麼歲數時急速降臨,然後忽然離去。更讓人不快的是,你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還有那麼一段很好歲月可以享用——甚至可能,你的很好歲月已經過去了,遠遠拋諸身後,而你還如豬八戒喫了人參果,喫到肚裡,卻沒嘗出味道,偶爾想起以往,覺得“那也不錯,但明天會更好”,沒有意識到一切已經過去了。
你無法對自己的人生抱有太機械的期望,而需要耐心溫和的等待並接受一切——每個人的命運是不同的,別看他人的跑道,你有你自己的生活。
也許優選的已經過去了,也許優選的還沒到來。
優選的時光
法國人定藝術相關法律,出了名的喜歡保護藝術家,他們自己也引以為傲,覺得在法國,原作者權益比天還高——相比起來,美國法律就略功利,對傳播者優待過頭;德國和瑞士的法律則比較中庸,沒啥特色。話說法國人定這法度的緣由,倒不是天然熱愛藝術家,而是二十世紀中後期一些學者的研究證明,藝術家如不保護保護,必然會死絕。比如,拉永德?穆蘭寫過《藝術、工業與市場》。她寫道,1980年,法國有小小藝術家大約一萬八千人,其中大概一百七十個人聲名顯赫,百分之一而已,倒有百分之七十一的藝術家頗潦倒。倘若追根溯源,這一萬八千名藝術家裡,有百分之八十都一度紅過,但抵不過時間流逝。娜塔莉?穆羅的另一份報告裡則說,1965年,她跟蹤了一百六十五位有名藝術家;二十年後,這些人裡頭,隻有十七位還保有著聲名,其他基本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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