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從《法說紅樓夢》動筆,到今天《法說儒林外史》完稿,歷時整整十年之久。加上此前撰寫《法律文藝學》書稿的時間,則有十二年。《法律文藝學》的緒論,標題是“文藝學革命宣言。”此後十年便是自我實踐宣言、細讀明清小說經典而撰寫“法說”繫列書稿的過程。其中穿插有《餘秋雨文化觀三十問》書稿的寫作,其內容也帶有“法說”因素,尤其是書未附錄的兩篇文章,更是“法說”繫列的有機組成部分。
在回顧十二年讀書,寫作甘苦之際,我對當今文學研究狀況一貫憂心如焚的心態又有所加劇,並且找到了“一堆理論命題感悟”的宣洩口,擬寫本文,作為對十二年前的“文藝學革命宣言”的自我響應,這就是“之二”的來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