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理性之光(民國著名律師劉崇佑) | 該商品所屬分類:文學 -> 中國現當代隨筆 | 【市場價】 | 297-432元 | 【優惠價】 | 186-270元 | 【介質】 | book | 【ISBN】 | 9787108052179 | 【折扣說明】 | 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 【本期贈品】 | ①優質無紡布環保袋,做工棒!②品牌簽字筆 ③品牌手帕紙巾
| |
版本 | 正版全新電子版PDF檔 | 您已选择: | 正版全新 | 溫馨提示:如果有多種選項,請先選擇再點擊加入購物車。*. 電子圖書價格是0.69折,例如了得網價格是100元,電子書pdf的價格則是69元。 *. 購買電子書不支持貨到付款,購買時選擇atm或者超商、PayPal付款。付款後1-24小時內通過郵件傳輸給您。 *. 如果收到的電子書不滿意,可以聯絡我們退款。謝謝。 | | | | 內容介紹 | |
![](https://bnmppic.bookuu.com/goods/18/31/35/3372347-fm.jpg)
-
出版社:三聯書店
-
ISBN:9787108052179
-
作者:劉廣定
-
頁數:313
-
出版日期:2015-10-01
-
印刷日期:2015-10-01
-
包裝:平裝
-
開本:32開
-
版次:1
-
印次:1
-
字數:260千字
-
筆者劉廣定試圖多方收集資料並獲表兄何宇,表姐瀋呂英,廣實、廣強兩弟,姪女立新以及多位友人的協助,乃得自2007年起開始撰寫一些有關先祖事跡的文章。經《歷史月刊》和《傳記文學》刊出後,又查到*多資料而覺舊文多可補充。故將已刊文十篇重組成12篇,又未刊文兩篇,加上草擬之先祖簡傳,附錄6篇,集成《理性之光(民國**律師劉崇佑)》一書,以向讀者介紹先祖在清末民初約30年間的一些重要事跡,兼為中國近代歷史補遺。
-
《理性之光(民國著名律師劉崇佑)》是民國著名
律師劉崇佑先生的長孫劉廣定對其先祖事跡的記述。
作者為免青史成灰,乃依據可信之書報記載,劫
餘圖文,擇其先祖重要事跡並若干稀見照片、文牘,
彙編成冊,以饗讀者。
本書記述的主要事跡,包括劉崇佑東渡日本求學
、翻譯暢銷法律教科書、興辦法學教育、參與制憲運
動、五四期問三次義助學生、為救國會七君子辯護、
參與新聞事業興辦《晨鐘報》等。
-
撰寫說明 劉崇佑先生簡傳——代序 第一章 東渡學習法律與譯成暢銷書《法學通論》 第二章 清末法律教育與福建私立法政學堂之成立 第三章 追求憲政與法制救國的理想——立憲運動 第四章 追求憲政與法制救國的理想——***部憲法之制審 第五章 民國初年北京**件大命案 第六章 “五四”與北大學生的護校運動——義助學生**案 第七章 為新聞同業向北洋政府抗辯 第八章 福州事件重燃“五四”之火——義助學生第二案 第九章 “五四”後的天津學生運動——義助學生第三案 第十章 政治勢力不敵國法與公理——羅文干奧款冤案得平始末 第十一章 “救國會七君子”案始末 第十二章 劉崇佑先生的新聞事業——《晨鐘報》與《晨報》 第十三章 從幾封信談丁文江和先祖的交往 第十四章 友人筆下的劉崇佑先生 附錄1 劉冰如方伯墓表 附錄2 劉崇佑氏之東遊談 附錄3 北大學生被訴案辯護書 附錄4 孫幾伊因《國民公報》事件被上告一案答辯理由書 附錄5 愛國學生騷擾罪之辯護書 附錄6 天津學生案辯護書
-
請願代表團與“憲友會”
江蘇省咨議局**次年會閉幕前,議長張謇(光
緒甲午科狀元)發表《請速開國會建設責任內閣以圖
補救書》。要求縮短預備立憲時間,於宣統三年召開
國會,組成責任內閣,並準許先行召開臨時國會。甚
至表示,如不然,清王朝將為革命黨所推翻。又呼吁
各省組織團體聯合請願。隨後,江蘇咨議局致函各省
咨議局,發起咨議局聯合會,請各局推派代表前往上
海,洽商進京請願之事。十一月初,江蘇、直隸、河
南、奉天、吉林、黑龍江、山西、山東、湖北、湖南
、江西、安徽、福建、浙江、廣東及廣西十六省咨議
局代表共五十五人聚集上海。眾推劉崇佑主持會議,
前後集會磋商八次,決定組成三十三人的“咨議局請
願聯合會代表團”,眾舉直隸議員孫洪伊為領銜代表
,劉崇佑與方還(江蘇)、羅傑(湖南)、劉興甲(奉天)
四人為干事,赴北京請願。 宣統元年十二月請願代表在北京聚齊,確定請願
書內容。其中強調:“夫憲政之當行,國會之當立,
朝野上下,本無異辭。今洪伊等之所欲言者,在於速
開國會而已。”請都察院代奏,並推孫洪伊、劉崇佑
、陳登山、谷芝瑞、陶镕與方還為代表,於十二月十
日(1910年1月20日)起分別拜會王公大臣,尋求支持
。唯王公大臣多虛與委蛇,有人(如鹿傳霖)認為隻是
小團體、少數人的意見。致使清政府於十二月二十日
以國民教育尚未普及,“遽開議院,恐反致紛擾不安
,適足為憲政前程之累”等理由予以拒*。 但代表團員並不氣餒。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開會
議決:明年繼續上書再請縮短召開國會時間;部分代
表回省組織分會,聯絡海外僑民;部分代表留京擴大
宣傳與聯絡其他組織,公推劉崇佑起草留京代表之《
辦事細則》;擬定請願即開國會同志會(後改稱國會
請願同志會);在各省組織報館;及成立咨議局聯合
會,亦由劉崇佑負責起草章程。完成起草任務後,劉
崇佑返福州進行各項活動。又和連賢基代表福建咨議
局兼程進京參加第二次請願。當時須先從福州乘船到
上海,再溯江至漢口,改乘京漢線火車前往北京,耗
時甚久。劉崇佑正值壯年,1910年內數次往返,為追
求理想,不以為苦。 宣統二年五月初十日(1910年6月16日)的第二次
請願聲勢浩大,簽名者數十萬。是日上午8時,十組
代表一百四十餘人齊集都察院,由領銜者依次向左副
都御史陳名侃遞交了分別代表直省咨議局、直省和旗
籍紳民、東三省紳民、各省政治團體、各省商會、各
省教育會、江蘇教育會、江蘇商務總會、雪蘭莪華僑
、澳洲華僑的十份請願書。一致要求一年之內召開國
會。但又為清政府所拒*。 同年七月初八(1910年8月12日)除甘肅外二十省
咨議局五十位代表在北京參加咨議局聯合會。選湯化
龍和四川省咨議局議長蒲殿俊為正、副**,孟森、
孫洪伊、劉崇佑等九人為審查員,孟森兼審查長。共
開會十三次,於八月初四(1910年9月7日)結束,議決
的重要事項仍在請願。但請願書必須加強語氣,除速
開國會外,還要求:組織責任內閣、速定官制與放寬
咨議局權力。劉崇佑與湯化龍負責起草“放寬咨議局
權力”部分。請願的通盤計劃由孫洪伊負責,劉崇佑
及徐佛蘇等七人同任編輯。 ……
P38-40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