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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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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基於20世紀八九十年代以來的發展情況,探討美國研究型大學如何從組織制度與組織行動方面構建其教學與科研關繫,並解釋其制度和行動的邏輯。本書發現,隨著本科教育質量危機的凸顯,美國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都采取了一定的法律和政策措施,來規制高等院校的行動,美國研究型大學及其所處的整個社會,也都獲得了一種普遍的觀念,即通過平衡科研與教學的關繫來重構本科教育,是美國研究型大學重要的社會責任。正是在社會觀念和政府強制性要求下,一些研究型大學開啟了一些變革,以改善其科研與本科教學的關繫。但是,因研究型大學的定位及優選科學競爭的加劇,再加上其固有的科學與教育、學科與組織的矛盾,使得美國研究型大學不得不采取一些其他的非正式運作,這些運作從實質上弱化甚至解構了其改善教學與科研關繫的正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