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JT/T 491——2003《港口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工程項目設計能源綜合單耗評價》。
本標準與JT/T 491——2003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修改了標準名稱
——修改了適用範圍(見第1章);
——增加了規範性引用文件(見第2章);
——增加了“港口設計吞吐量”、“作業線長度修正繫數”、“河港水位落差”三個術語和定義(見3.1,3.6和3.7)
——修改了電力折標準煤繫數取值方法(見4.2)
——修改了評估指標計算方法(見5.1)
——修改了評估值(見5.2)
——刪除了附錄,將相關內容移入正文中(見4.2和5.1.1,2003年版的附錄A、附錄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