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本書中延續了他此前著述的研究思路。他致力於將既有制度與人類的原始習慣或極其古老的習慣,以及與這些習慣相聯繫的觀念相連通。在前四章中,他試圖借助由馬克斯·穆勒教授指導翻譯的極有價值的《東方聖書》闡釋早期法律與古代宗教之間的密切關繫,研究者發現就對現代文明產生了重大影響的數個社會而言,其法律制度於誕生之初均與古代宗教相遇。在此後的章節中,他探討了對早期法律產生有力影響的因素——國王的權威。在本書的後續部分,他仔細考察了一些財產和保有權類型,以及一些法律概念和法律分類,它們存留至今,但其起源似乎可以回溯至遠古時期。在本書第七章的開頭,作者簡要解釋了他在後續章節之前插入討論一些“原始社會的理論”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