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瑞典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芙的代表作,1909年榮獲諾貝爾文學獎,迄今已被譯成五十餘種文字。書中故事情節比較簡單,寫一個名叫尼爾斯的14歲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瑞典南部,不愛讀書學習,調皮搗蛋,好捉弄小動物。一個初春,尼爾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裡捉弄一個小精靈,被小精靈變成了拇指般大的小人兒。正在這時,一群大雁從空中飛過,家中一隻雄鵝也想展翅跟隨大雁飛行,尼爾斯為了不讓雄鵝飛走,緊緊抱住鵝的脖子,不料卻被雄鵝帶上高空。從此,他騎在鵝背上,跟著大雁走南闖北,周遊,歷時八個月纔返回。他騎在鵝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國的旖旎風光,學習了祖國的地理歷史,聽了許多故事傳說,也飽嘗了不少風險和苦難。在漫遊中,他從旅伴和其他動物身上學到不少優點,當他重返家鄉時,變成了一個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個溫柔、善良、樂於助人且又勤勞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