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日本民法研究的30年——研究的對像
Ⅰ.正論:民法典的意義、對像、編成
一、引言
二、民法典的對像與編成
三、民法和民法典的意義
四、結語
Ⅰ.輔論:“關於民法與民法典的思考”及其之後所想到的問題
一、引言——題目的選定及其內容
二、“關於民法與民法典的思考”的整體內容
三、“關於民法與民法典的思考”的具體內容——民法與民法典的各種形態
四、“民法與民法典的思考”論文之後的研究
Ⅱ.正論:“人法”與不法行為法的重構
一、引言
二、何謂“人法”
三、從不法行為法看“人法”
四、結語
Ⅱ.輔論1:日本債法修改與不法行為
一、引言
二、置於債權編之內——作為債權發生原因的不法行為
三、置於債權編之外——作為救濟方法的不法行為
四、結語
Ⅱ.輔論2:日本民法中的“身心”與“生活”——以“人格”與“人身”作為對接“人法”的線索
一、引言——成年監護制度10周年
二、作為課題的“人”
三、“人”的領域
四、“人法”的構想
五、結語——發現“人法”
Ⅲ.正論:婚姻家庭與非婚姻家庭
一、引言
二、家庭法的研究——以《家族法》一書為中心
三、家庭法的立法——2011年親權法修改之前
四、結語
Ⅳ.正論:契約正義與公序良俗——典型契約
一、引言
二、《公序良俗與契約正義》——契約內容的直接性規範
三、《典型契約與性質決定》——契約內容的間接規範
四、結語
第二部分日本民法研究的60年——研究的前提
Ⅰ.正論:物權法的基本問題
一、引言
二、所有權的移轉
三、所有權的性質
Ⅰ.輔論:從日本法看“中國物權法中的所有權制度”——評渠濤報告和陳華彬報告
一、引言
二、物權法(民法)疆域——規定什麼?
三、物權法(民法)的背景——如何考慮?
四、結語
Ⅱ.正論:日本繼承法的基本原理
一、引言
二、具有特征的制度
三、繼承觀的變遷
四、結語
第三部分日本民法研究的120年——研究的方法
Ⅰ.正論:20世紀的日本民法學
一、引言
二、三種要素——主體、方法、功能
三、大正期(1921~1933)的日本民法學
四、占領期(1945~1955)的日本民法學
五、經濟增長期(1968~1981)的日本民法學
六、其後的民法學
Ⅰ.輔論:地震災害與日本民法學——以借地借家為素材
一、引言
二、借地借家法的展開
三、民法學的展開
四、結語
Ⅱ.正論:今後的民法學——日本民法學的現狀(2001-2011)與課題
一、引言
二、立法的方法
三、教育的目的
四、對東亞的發現
五、市民社會的確立
六、結語
Ⅱ.輔論1:日本民法修改的現狀——以民法(債權法)修改研討委員會草案為中心
一、引言——第一、第二、第四準備會的擔當部分
二、中心部分
三、周邊課題
Ⅱ.輔論2:日本民法修改中的消費者法問題
一、引言
二、本論
三、結語
Ⅱ.輔論3:“未建成(Unbuilt)”的民法學——在債權法修改“連戰連敗”之後
一、引言
二、因何而敗——沒有市民社會的民法(市民法)修改
三、今後當如何——在民法(市民法)之下實現市民社會
四、結語——面向“塑造人的民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