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重要之倫理學卷(上)》主要探討規範性的各種代表性版本,但是不同於規範倫理學卷中尋求各種理論的趨同,帕菲特在此努力論證其他理論版本都不能恰當地解釋我們思想中的規範性維度;基於所有這些觀點,規範性都被證明是種幻覺。對於這些立場,帕菲特在書中討論和批評了其中許多有影響的版本,包括布萊克本、布蘭德特、吉伯德、黑爾、麥基和威廉姆斯等人的觀點。帕菲特最終的結論是:所有這類觀點都傾向於虛無主義,且對於承認不可還原地規範性的真理來說,虛無主義是專享真正的競爭對手。帕菲特由此認為我們應該接受非形而上的、非自然主義的認知主義理論,拒絕一切形式的自然主義和非認知主義理論。
《論重要之倫理學卷(下)》主要是回應《真的有事重要嗎?》一書對其規範性理論提出的各種反駁。帕菲特為了回應這些批評,進一步發展了他自己有關理由和規範性的理論。他的核心轉變在於,明確交代其規範性真理並不具有本體論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