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晗講明史]
錦衣衛和東、西廠[參見吳晗:《明代的錦衣衛和東西廠》。]
錦衣衛和東、西廠,明人合稱為廠衛。錦衣衛是內廷的偵察機關,東、西廠則由宦官提督,最為皇帝所親信,即錦衣衛也在其偵察之下。
錦衣衛初設於明太祖時,是皇帝的私人衛隊。其下有鎮撫司,專治刑獄,可以直接取詔行事,不必經過外廷法司的審判手續。[參見王世貞:《錦衣志》。]錦衣衛的主要職務是察不軌、妖言、人命、強盜重事,專替皇帝偵察不忠於帝室者和叛逆者,其權力在外廷法司之上。洪武二十年(1387年)曾一度取消錦衣衛的典詔獄權。到了成祖由庶子篡逆得位,自知人心不附,並且內外大臣都是建文帝的舊臣,深恐建文帝未死,諸臣或有復闢的企圖,於是重復錦衣衛的偵察和典詔獄權,使之秘密活動,以為鉗制臣民之計。另一方面又建立了一個z高偵察機關叫東廠,因為在起兵時很得了建文帝左右宦官的力量,深信宦官的忠心,便以宦官提督東廠,付以“緝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的職權。以後雖時革時復,名稱也有時更換(如西廠、外廠、內行廠之類),但其職權及地位則愈重愈高,甚至有任意逮捕官吏平民,和任意刑訊處死的權力。
靖難兵起時,宦官狗兒、鄭和等以軍功得幸。成祖即位後遂加委任,有派作使臣的,年(1403年)遣內官李興出使暹羅[參見《明史》卷三○四,《宦官傳》。]、馬彬出使爪哇諸國,永樂三年(1405年)遣太監鄭和出使西洋。[參見《明史》卷四,《成祖本紀》。]有派作大將的,如永樂三年(1405年)之使中官山壽率兵出雲州覘敵。[參見《明史》卷四,《成祖本紀》。]又因各地鎮守大將多為建文帝舊臣,特派宦官出鎮和監軍,使之伺察年(1403年)命內臣出鎮及監京營軍[參見《明史》卷四,《成祖本紀》。],出鎮的如馬靖鎮甘肅,馬騏鎮交趾,監軍的如王安之監都督譚青軍。[參見《明史》卷三○四,《宦官傳序》。]由是司法權和兵權都逐漸落在宦官手中。宣德以後,人主多不親政事,不和閣臣見面,甚至深居宮內,從不上朝,國家政務多交司禮監太監批答,內閣的權力也漸漸轉到司禮監去了。在外則各地鎮守太監成為地方的z高監察者,干預政務,騷擾地方,積重難返,形成一種畸形的閹人政治。英宗時的王振、曹吉祥,憲宗時的汪直、梁芳,武宗時的劉瑾,神宗時的陳增、高淮,熹宗時的魏忠賢,思宗時的曹化淳、高起潛,莫不竊弄政柄,禍國殃民,舉凡軍事、外交、內政、財政、司法,一切國家大政,都由宦官主持,甚至閣臣之用黜,都以宦官的好惡為定。他們隻圖私人生活的享樂,極力搜括掊斂,榨取民眾的血汗,誘導皇帝窮奢極欲,大興土木禱祠。對外則好大喜功,生釁外族。馴至民窮財盡,叛亂四起。外廷的士大夫與之相抗的都被誅殺放逐,由此朝廷分為兩派,一派附和宦官,希圖富貴,甘為鷹犬。一派則極力攻擊宦官,欲將權力奪回內閣,建設清明的政治。明代除開例外的幾個時期以外(如孝宗及世宗時),閹人和士人兩派勢力互為消長,此僕彼興,循環報復,一直鬧到亡國。
廷杖也是祖制的一種,太祖時曾杖死工部尚書薛祥。[參見《明史》卷一三八,《薛祥傳》。]鞭死永嘉候朱亮祖父子。[參見《明史》卷九五,《刑法志》。]以後一直沿用這刑法,正德十四年(1519年)以諫止南巡廷杖舒芬等百四十六人,死者十一人。嘉靖三年(1524年)群臣爭大禮,廷杖豐熙等百三十四人,死者十六人。內外大臣一拂宦官或皇帝之意,即時廷杖,由錦衣衛執行,杖而不死者,或遣戍邊地,或降官,或仍舊衣冠辦事。英宗時又創立枷之刑,英宗時國子祭酒李時勉至荷枷國子監前。[參見《明史》卷一三六,《李時勉傳》。]直到熹宗時,魏忠賢杖死萬爆,大學士葉向高以為言,忠賢乃罷廷杖,把所要殺的人都下鎮撫司獄,因酷刑害死,算是代替了這一祖制。
錦衣衛,東、西廠和廷杖制原都是為鎮壓反動勢力,排除異己分子,故意造成恐怖空氣,使臣民懾於淫威、不敢反側的臨時設施。果然,這一套祖制,使大小臣民都惴惴苟延,不知命在何日。太祖時朝官得生還田裡,便為大幸。[參見《明史》卷一三八,《楊靖傳》附《嚴德珉傳》;卷二五八,《孫賁傳》。]皇帝威權,由之達於極點。這三位一體的恐怖制度使專制政體的虐焰高到無可再高,列朝的君主也明知這制度的殘酷不合理,但是第一為著維持個人的威權,第二因為這是祖制,所以因仍不旨廢止。英宗以後的君主多高拱深宮,宦官用事,更利用這制度來樹威擅權,排斥反對黨,雖然經過無數次士大夫的請求廢止和抗議,終歸無效。一直到亡國,纔自然消滅,竟和明運相終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