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自欺欺人:
“在本書涉及的高雅文化層,采取積極行動的頑固分子也許相當少。這幾乎也沒有必要,因為社會環境本身就不可能是中立的。要踐行性別歧視和種族歧視,要保持自己的階級特權,你隻需要按照習慣性的、正常的、普通的,甚至是禮貌的方式行事就行了。”
1.第五章 內容的雙重標準:
P.60:“很多女性主義者認為,這種對女性經歷不假思索的貶低以及由此產生的態度、價值觀和判斷都是源於對女人自身不假思索的貶低,很多人相信男性氣質是‘規範’,女性氣質怎麼說都是‘異常’或‘特殊’的…… ”
第六章 錯誤的歸類
“一個是‘地方主義’這個詞,另一個是‘文類’這個概念。”
第十章 面對“女性不能寫作”的反應
“在我看來,要想在19世紀找到完美的榜樣實在太難了,因為很多女作家都被指責行為不端,進而使得她們作為作家的聲譽受到詆毀……亞歷山德拉?科泰隆是列寧同時代的女權主義者和共產主義者,她被污蔑公開濫交以及支持濫交……據梅儀慈的研究,中國著名女性主義作家丁玲在1957年反右運動中受到政治批判”
第十一章 審美標準
但對於女性來說,她們的哪些東西被遺漏了呢?用卡羅琳?凱澤的話來說:“隻不過是人類一般人的私人生活罷了。”……瓊?貝克?米勒描述了我們這個社會中這一半人的生活被另一半人忽略後會發生什麼:……如果在理解生活時故意忽視這麼多東西,那麼隻可能是冒著徹底扭曲其他一切的危險纔能這麼做。如果在理解文學時忽視一半人類的私人生活,這種理解不隻是“不完整”,而是徹徹底底的扭曲。
在每個人面對的歷史情境中,我認為不可能有唯一的價值中心,因此也就無所謂什麼絕對標準。這並不意味著要以武斷或自利的方式來確定價值觀。這意味著,真的有必要要用多個價值中心來代替那種關於好壞的線性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