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說說我第一次見到特裡·倫諾克斯的情形吧。他喝多了,坐在舞者酒吧露臺外面的一輛勞斯萊斯銀魂汽車裡。停車場服務員已經把車開了出來,這會兒卻還撐著車門,因為特裡·倫諾克斯的左腳依舊懸在車外,仿佛他根本不記得還有隻左腳。他長得倒是挺年輕,頭發卻是灰白色。一看他那雙眼睛,就知道他沒少喝酒,除了這點,他和其他穿著禮服,在專門燒錢的娛樂場所大把大把花銀子的體面的年輕人沒什麼兩樣。
他邊上有個女孩兒,一頭深紅色的頭發秀美無比,唇邊掛著冷漠的微笑,披一件藍色貂皮大衣,幾乎把那輛勞斯萊斯都襯得失去了光彩。這麼說多少有些誇張。畢竟沒什麼能搶得了那輛車的風頭。
那服務員穿著白上衣,衣服正面縫有紅色的餐館名字,一看就不是善茬兒。他擺出一副不耐煩的樣子。
“先生,”他說,口氣很是不善,“您介不介意把整條腿都伸進去,我好把車門關上?還是我把門徹底打開,好讓您掉下來?”
那個女孩瞪了他一眼,活像要把他生吞活剝似的。可這嚇不倒他,他連眼都不帶眨一下。要是你以為花大把錢打高爾夫就能變得有身份,到了舞者酒吧,保準給你澆一頭涼水。
一輛低矮的進口敞篷跑車衝進停車場,有個人從車上下來,用儀表盤上的點煙器點燃了一根長煙。他身著套頭格子襯衫和黃色長褲,腳蹬一雙長筒靴,慢慢悠悠地走遠了,身後留下了一陣煙霧,連看都沒看那輛勞斯萊斯一眼。他八成是對這種事司空見慣了。走到通往露臺的樓梯腳下,他停住,戴上單片眼鏡。
那個女孩突然撒起嬌來說:“親愛的,人家有個好主意。我們干嗎不叫輛出租車去你家,把你的敞篷車開出來?今晚多美好啊,沿海邊開去蒙特西托,肯定特有意思。我那裡的幾個朋友這會兒正開泳池舞會呢。”
白頭小伙禮貌地說:“真抱歉,那輛車早不在了。我把它賣了,這也是不得已的事兒。”瞧他說得文質彬彬的,發音清晰,不知道的還以為他隻是喝了點橙汁。
“賣了?親愛的,這話怎麼說?”她稍稍拉開兩人的距離,可那語氣中的疏離感絕不止一點點。
“我是說不賣不行啊,”他說,“換點伙食錢。”
“哦,這麼回事啊。”她的聲音冷冰冰的,擱點意大利冰糕上去都不會化。
服務員打從心底裡認定,這白頭小伙和自己不過半斤八兩,收入高不到哪裡去。“喂,伙計,”他說,“有輛車我得去把它開走。有機會回頭見了。”
他伸手拉開車門,那醉漢立刻從位子上滾落下來,一屁股跌坐在馬路上。見此情況,我走了過去,伸手去扶他。我覺得跟酒鬼打交道總歸不是什麼好事。就算他認識你,也不討厭你,但保不準他會衝著你迎頭一拳。我的手伸到他的腋下,一把將他從地上扶起來。
“十分感謝。”他優雅地說。
那個女孩鑽進車門,手扶著方向盤。“這家伙喝醉酒時滿嘴該死的英國腔,”她的聲音冷若鋼鐵,“謝謝你扶他起來。”
“我把他扶到後座上去。”我說。
“非常抱歉,我還有約,恐怕趕不及了。”她油門一踩,勞斯萊斯開始向前滑行。“他不過是一條流浪狗,”她冷笑著補充道,“或許你可以幫他找個地方住下來。他能夠自理——差不多如此。”
勞斯萊斯沿著車道開上日落大道,朝右邊一拐,便消失在視線中。我目送她遠去時,那個服務員回來了。我仍然扶著那個男人,他已經在呼呼大睡了。
“好吧,這也是一種處事方法。”我對白衣人說。
“那可不,”他挖苦道,“有必要為一個酒鬼操心嗎?他們個個都很難纏。”
“這人你認識?”
“若不是聽到那位女士叫他特裡,就是把他扔進裝牛的車廂我也認不出來。不過,我也就剛來兩個星期而已。”
“勞駕,能否幫我把我的車開過來?”我拿出停車票遞給他。
服務員總算把我的奧茲莫比爾[1]開了過來,我扛著白頭小伙,他沉得像一袋鉛。白衣人幫我把他扶進汽車的前座,這位客人睜開眼睛對我們表示感謝後,又沉沉睡去。
“如此彬彬有禮的酒鬼,我還是頭一回見到。”我對白衣人說。
“這幫酒鬼,什麼體格風度的都有,”他說,“不過他們都是些潑皮無賴。這一位看起來似乎整過容。”
“是的。”我給了作為小費,他向我道謝。整容這事兒還真是讓他說著了。我這位新朋友右臉看起來很僵硬,臉色有些發白,還有幾道又淺又細的疤痕,疤痕旁邊的皮膚光滑發亮。他肯定整過容,而且做的是很大的整容手術。
“這人你打算怎麼辦?”
“把他帶回去,然後給他醒醒酒,讓他告訴我住哪兒。”
白衣人朝著我咧嘴笑道:“好吧,你小子這回倒霉大發了。要換作是我,把他往臭水溝一扔,盡管走人。這幫酒鬼隻會惹麻煩,特沒勁兒。對付這類貨色我自有招數。這年頭不好混,總得省省力氣,萬一到了關鍵時刻還能自保。”
“看得出來,你在這方面頗有心得。”我說。
他先是一愣,後來纔反應過來,還沒來得及發火,我就開著車揚長而去了。
當然,他說的話不無道理。特裡·倫諾克斯確實給我帶來不少麻煩。但不管怎麼說,我是干這一行的。
我當時住在月桂谷絲蘭街的一座小房子裡,房子建在山坡上,在一條死胡同裡,一段長長的紅木臺階通向房子的前門,馬路對面是一小片桉樹林。房東是一位老太太,她暫時與寡居的女兒一起住在愛達荷州。房租很便宜,部分是因為房東希望隨時能打個招呼就搬回來,還因為屋前的那些臺階。她上了年紀,每次回家都要走那段長長的臺階,確實費勁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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