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野》人民文學·長篇小說獎獲獎感言(李鳳)
我生在一個鴨蛋大的小島上,這個島獨立存在於長江主干道和支流之間,俗稱江心洲,到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去,我們都得先坐船。島的四周是堤壩,內圍種莊稼。夏天發大水的時候,我真的可以坐在門檻上洗衣服。天地白茫茫連成一片,但是,就是生在江邊的這個家族——我的爺爺不會遊泳,我的父親不會遊泳,我的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全都不會遊泳。成年以後,人家聽說我來自小島,第一句話就是,那你遊泳一定很厲害吧!事實上,我們不允許遊泳。我們家族成員都有這個禁忌,就是不準把腳伸進江水裡。兄妹之間若想坑害對方,隻要向父母告狀說他今天把腳伸進水裡,那肯定要挨揍,沒有例外。有一次,我實在忍受不了禁忌的誘惑,在父母的注視下,跑到江邊。我爸爸就那麼看著我,看著我把腳舉在江面上,他說,你試一試,你試呀!他的表情凝重,聲音低沉,好像那隻腳一放下來,天地會為之色變。我退回來了。
為什麼?後來我知道,我的二伯父溺水身亡,我的大表兄溺水身亡,每年,我們村上都有大人或孩子掉進長江裡。有的會遊泳,有的不會,有的被撈起,有的從此不見。我的家族對抗意外的方式就是——躲避它,遠離它。
有一次,我終究那樣干了,我也真的溺水了,我被拖上來的時候尚有意識。我的父親奔跑過來。他看到我轉動的眼珠子之後,站起身來開始在河岸上奔跑,不是呼救,他知道我沒有死。他在喊,快來看哪,快看哪。他讓我待在僥幸生還的現場,讓鄰居小孩子來參觀,殺雞儆猴一樣。我難堪極了。但是,語言和真相之間隔著另一條江,需要許多年,我纔聽懂他聲音裡隱含的劫後餘生的狂喜,他的叫喊——像放了一根雙響炮——他想轟走所有的後怕和餘憂。
我十三歲初中畢業,到十八歲,一直在做農民。一切農民做過的活我都做過。種玉米,割麥子,施肥,殺蟲,我都會。到我十五六歲的時候,在一個陽光燦爛的日子,人人都在鋤草施肥,我也在鋤草,天近正午,酷熱難耐,突然,我扔下鋤頭就向江邊走,我翻過堤壩,到達江灘,我的鞋子已經沾上了水,一位鄰居從身後撲倒了我。直到那時,我纔意識到我要去自殺了。
當天晚上我父母、姑姑、嬸嬸,輪番過來開導我。他們的意思是,不止你一個人干活,你的小學同學,你的鄰居,你的表姐表妹,每個人都要干活呀。意思是我們沒虧待你,大家都是公平的,也有人從更高的境界做工作。他們說:勞動光榮,懶惰可恥。
怎麼跟他們說呢,我不是怕勞動,我也不是死於不公正,我是死於厭倦。水隔開了外部世界,沒有路,沒有電,沒有書,什麼都沒有,我的少年時光就這麼沒完沒了、翻來覆去地整理幾畝地,草鋤干淨了,一場雨,草又長出來了。永遠沒有止境。我死於對這種沒有止境的生活的厭倦。可是,他們破譯不了我的肢體語言,我們的世界沒有通向他人心靈的路,他人即天書。
二十八歲到三十七歲,這個九年,我是在病床上度過的,有一種病讓人渾身疼痛,不能站不能坐,隻能躺著。以前,我也很喜歡講這一段故事來勵志,我的第一本小說是用鉛筆寫出來的。有人問呀,為什麼是鉛筆呢。“因為圓珠筆躺著用不出油啊。”我會急急忙忙地補充。但這九年,我真正的癖好,就是買被子。最多的時候,我有四十床被子,各種漂亮的花色,隻要天氣變壞,要刮風下雨的時候,疼痛會加劇,為了轉移自己的注意力,我就會換洗被子。我母親總是會糾正我。
你應該天晴時換洗被子。
可是天晴時我不疼啊!
你這是不講道理。換了被子就不疼了?
可是對於我,新被子就是新的世界。新鮮的花色就是病榻上的空氣。
這幾件事真是很普通,這樣的事我還可以說上三件、三十件,也正因為如此,我也常常想,那些從來平凡的、未曾被聽見的、永遠不會被注視的生命從開始到結束就真的沒有意義,不值得挽留了嗎?契訶夫曾經說過,真正好的作家應該是生活在黑暗中的。我想我就是生活在黑暗裡的人,並且我認識許多在黑暗裡的人,然而就算是黑暗裡長出來的生命,他也是生命,而不是黑暗。我覺得文學,可以把黑暗帶到光裡來,讓亮帶到黑暗裡去。
事實上,無論是對水的恐懼,無論對做一個農民的厭惡,無論是九年臥床的痛苦,其實都給過我報償。我父親在河岸上大聲疾呼的時候,已經把大江大河置於我腦海,注定我要完成《大江邊》。因為疾病和疼痛,我完成了《良霞》和《顫抖》,兩個主人公一個身體不好一個精神有恙。病好後我去了美國,離鄉背井之下,我完成了《大風》,波士頓是個極寒的地方,每年有六個月的鼕天,我見識了世界上最多的雪,人在自然面前渺小如塵埃。又因為對平庸生活的無力反抗,我完成了《大野》。
這些經歷和體驗,既是懲罰,也是恩賜,就像今日此刻,既是對寫作時光的鼓勵縱容,也可能是莊嚴的誤讀和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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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