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林業能作用越來越重要,林業已成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關鍵領域,生態經濟協調成為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經20年的林業生態建設,長江上遊地區林業展,其生態效益具有明顯外溢性,且表征日益明顯。“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理念、“兩山理論”為長江流域林業展指明方向。現階段,長江上遊地區開展林業展的各類實踐正在積極探索中,已具有開展林業生態補償的實踐基礎。因此,在以上多重現實背景下,對長江上遊地區林業展外溢效應評估及補償機制開展研究,有助於處理好長江上遊地區林業生態與經濟發展的關繫、化解其相互制約和影響的問題,乃生態之需、發展之要。 對我國生態補償制度的歷史沿革與發展現行分析得出四點。,我國生態補償制度的歷史沿革:國家對生態補償日益重視;中央政府文件多次提到林業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宏觀政策相對完善;針對生態補償在保護生態環境與調節生態保護相關方經濟利益關繫上具有積極作用已達成共識。第二,我國生態補償發展現狀:我國的生態補償政策在森林、自然保護區、能區、礦產資源開發、流域水環境保護等方面都有一定涉及。森林生態補償方面,我國的生態補償探索始於200pan>年開展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相關政策與實踐較為豐富,在實踐中,其內容也更加具體、更具操作性;許多省份也在中央政策的引導下探索著適合本地區的森林生態補償制度;生態補償建設取得一定成效。流域生態補償方面,國家政策中多次涉及,有一定的政策基礎;在實踐中,我國許多地方嘗試在流域生態補償中引入市場機制,各地湧現出大量的生態服務市場化補償案例,但主要是對中小流城生態服務補行有益探索,對大江大河生態服務補償的探體較少。第三,我國生態補償存在的普遍問題:補償資金來源渠道較窄、生態補償標準制定不合理、參與主體較少且參與度不高、生態補償範圍過窄、橫向轉移支付發展滯後。第四,長江流域生態補償現狀:生態補償政策措施多集中在省內或省際,缺乏全流域治理的制度安排;作為我國部流域專門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自202pan>年3月pan>日起施行。在此政策背景下,長江流域生態補償入的發展時期。長江上遊地區生態補償方面亦存在許多問題,許多生態補償具體實踐仍在探索中。 對流域開展林業展效益生態補償理診分析出三點。,林業展效益的基本特征:不可替代性、綜合性、效用性和繫統性。第二,林業生態效益外溢特征:具有正外部性,外溢表征日益明顯。第三,現實基礎和經濟學基礎:長江流域既有可觀的經濟利益,又有復雜的社會關聯性;流域林業生態經濟協調需要上下遊多重主體參與;長江上遊地區的生態環境具有顯著的跨區域性,對中下遊地區有特殊的環境能,中下遊地區是上遊地區保護森林的受益者,應當為這種利益支付報酬;理順流域上下遊之間生態保障與經濟利益的共建共享關繫,流域的生態環境建設。 對長江上遊地區林業展綜合效益分析與評估得出三點。,三大效益構成方面,生態效益的構成主括支持服務、調節服務、供給服務和文化服務;經濟效益主括林業產業產值、相關涉林企業的職工收入;社會效益主括林業在區域經濟中的比率、帶動就業人數、提高公眾對林業展的認識程度。第二,三大效益評估方面,重在強調量化思想的重要性。第三,三大效益的相互轉化與價值實現:在人類社會不斷發展的過程中,三大效益在供給方面並不一定產生矛盾,在一定環境下,三大效益之間可以相互轉化;三大效益在需求方面出現了一定的變化,因此在林業發展過程中需不行必要的調整,這樣纔能更好地多贏目標的實現。 對長江上遊林業展外溢效應評估的理論分析與流程設計得出:,林業展外溢效應評估的理論分析:林業生態經濟復合繫統是外溢效應產生的主體;林業綜合效益外部經濟性的反饋形成外溢效應;價值認知是外溢效應評估的基本導向;價值評估是外溢效應評估的工具尺度;價值顯化是外溢效應評估的方向選擇。第二,長江上遊地區林業展外溢效應評估流程設計:要遵循全面性、代表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等評估原則;評估流括了解評估區域的特征、確定評估內容的範圍、建構綜合效益評價指標、選擇科學的評估方法、評估林業展外溢效應等步驟。第三,對長江上遊地區林業展外溢效應分析可知,生態效益外溢效應具括:部分生態效益不能被有效測量;依靠科學經而擴大生態效體規模;產生更大區域與更持久的生態效益;生態效益內涵不斷豐富和發展。經濟效益外溢效應具括:影響生產要素的配置效率而影響經濟效益規模和結構;增加生產經營主體的經營意願和積極性;產生更多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外溢效應具括:農戶生計方式的多樣化轉變;提高公眾對生態環境的滿意度;以生態助扶貧、以扶貧保生態。 構建長江上遊地區林業展的補償機制,具體做括三個方面。,提高林業展思想認知:認可林業能價值;響應林業展的理念號召;加大林業展的成就宣傳;統一林業生態補償的思想意識;提高林業生態補償的認知。第二,識別林業生態補償關鍵因素:科學確定補償主客體;了解補償主客體需求;合理確定補償標準;科學選擇補償方式。第三,構建市場化生態補償機制;多種補償方式相互結合;跟蹤監測林業展;凸顯差異化的支付設計;開發完善生態服務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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