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萬物,唯上為寶 (代序) 古媽料 地上萬物,唯土為寶。由於土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是基本的生產資料,也是重要的財富像征,因此人類社會發展史無不與土地緊密相連。歷代王朝的興衰無 不與土地制度緊密相關。中國歷的夏、商、周三個王朝,其土地制度是國有制,其牢盾是干有制,土地歸權力者所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把王畿之內的土地作為自己直接管理的領地,王畿之外的土地連同土地上的人民分封給王室子臣使用,即分封制。諸侯在其封國內有世襲的統治權,有服從命令、定期朝貢、提賦和力役等責任。諸侯有權把自己的一部分封地分賜給自己的臣屬,但對所分得的土地與人民,隻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土地的層層分封,形成了土地所有的等級結構。在土地經營制度上采取的是井田制經營方式。 所消身團麗,據《孟子·師文公上》記載:“方裡而並,並九百面,其中為公國,人家管私百商,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這裡說的公田,是指領主的土地;說的私田,是指領主分給人民的份地。一定範圍的土地按“井”字形劃分為若干等量的方塊,井田之中,分得私田的人要無償耕種公田,養活土地所有者。井田制的基本內容是,土地占有權與所有權分割,即各級受封者對土地隻享占有權,無私有權,不能買賣土地均分配土地;通均授田而形成的份地,逐步走向固定化。 到了西年,由於展和荒地被大量開墾,各國諸侯、卿、大夫的私田數量不斷增加,同時為了在公田上確立自己的私有權,許多諸侯、卿、大夫事實上已把公田逐漸變成了私田,大量兼並土地,也無法干預。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加劇,諸侯之間的戰爭以及來自西北遊牧民族的威脅,使兵役繁重,田地裡的農戶受到壓榨和剝削,不得不拋棄家園,逃亡他鄉。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各國都按宗法關繫行分封,土地制度依然沿襲西周的井田制。春秋早期,農戶在種私田之外,還須共耕公田,向領主提供力役地租。但是隨著農業生產率的提高,牛耕和鐵制農具的普及應用,種公田一事越來越行不通了,農戶在公田裡勞作比在私田裡“有所匿其力也”,就是干活不下力了,這同以後我們在生產...... 轉的方向,積極引導農民把土地向能發揮效益的經營主 體流轉。例如,黑龍江墾區農業現代化高,對農業發 展具有較強的帶動作用,應鼓勵周邊土地向農場流轉,加 快發展現代農業。各省都有一些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許 多大型農業企業生產經營穩定,品牌好,實力強,信譽度 高,並且原料需求量大,應支持農民向龍頭企業農產品基 地流轉。山東在這方面已有一定的經驗。還有一些地方開辦了農業科技園區,一些農業大專院校以技術為支撐和引 領行農業的現發,這也是很好的載體,應鼓 勵周邊農民向科技園區流轉。還有陝西楊凌的科技園區,就起到了很好的示範帶動作用。應倡導各地建立土地規模經營合作社,使農民通過合作經營享受利潤分配,增加土地收益。要創造條件加大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力度。實施土地流轉,發展規模經營,必須解決好剩餘勞動力轉移問題。一步加大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力度,鼓勵和引導農民發展多種經營,大力發展規模養殖業、商貿運輸業、加工建築業。要加強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的建設和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流轉運作管理機制,發展管理規範的土地流轉中介組織,嚴格按照規範的操作程行流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