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英)克拉帕姆 著 陳輝萍 徐昕 季燁 譯
定 價:76
出 版 社:中國法律圖書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13年04月01日
頁 數:755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1845634
從非國家行為人的視角對人權義務進行研究,僅此一書。
●緒 言
全球化
私有化
碎片化
女性化
第一章 舊的反對理由與新的研究路徑
第一節 國際法範圍的擴張
第二節 弱化人權論
第三節 法律不能論
第四節 政策策略論
第五節 暴力合法化論
第六節 權利成為社會正義之障礙論
第七節 研究人權的新路徑
第二章 主體問題再辨析
第一節 “主體”已成為“學說之囚”
第二節 損害賠償咨詢意見、聯合國和聯合同專門機構
第三節 某些非全球性的政府間組織
第四節 通過能力而不是主體性獲得權利和義務
第五節 沒有救濟的權利——沒有管轄權的責任
第六節 國際紅十字會
第七節 跨國公司的法律主體性
第八節 非國家行為人根據條約法訴諸國際法庭而產生的國際能力
第九節 非國家行為人的N際法義務:小結
第三章 國際人權法的特征
第一節 習慣國際法
第二節 國際強行法或強制性規範
第三節 人權條約
第四節 國際罪行
第五節 對世義務
第六節 普世標準
第七節 侵犯人權的重新分類和混合型義務
第四章 聯合國
第一節 聯合國組織
第二節 聯合國國際金融機構的義務
第五章 世界貿易組織與歐洲聯盟
第一節 世界貿易組織
第二節 歐共體與歐盟
第六章 公司與人權
第一節 公司責任與公司問責制
第二節 跨國企業、多國企業與國內企業
第三節 經合組織《多國公司指南》
第四節 《關於多國企業和社會政策的三方原則宣言》
第五節 年聯合國全球契約與將尊重人權並入商業界和聯合國的實踐
第六節 聯合國小組委員會與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關於公司普遍人權義務的倡議
第七節 同際法的作用
第八節 美國的《外國人侵權求償法》
第九節 因國家共謀承擔國家責任的標準
第十節 公司共謀侵害國際法規定的人權:小結I
第十一節 關於公司承擔國際法責任的總結評論
第七章 武裝衝突期間的非國家行為人
第一節造反者、叛亂者和交戰方
第二節 民族解放運動
第三節 造反團體、不受承認的叛亂者、武裝反對團體以及閏內武裝衝突各方等
第四節 成功的叛亂運動及其他運動
第五節 武裝衝突期間非國家行為人為確保尊重人權采取的實際措施
第六節 私人保安公司與雇傭兵問題
第七節 人道主義組織的角色
第八章 聯合國人權條約選讀
第一節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
第二節 《兒童權利公約》
第三節 《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第四節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五節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l
第六節 難民法
第七節 《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非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
第九章 區域人權機構
第一節 歐洲人權法院
第二節 泛美機制
第三節 非洲統一組織人權條約的路徑
第四節 對區域機構路徑的總結
第十章 國內法律秩序
第一節 針對以非政府方式行事的非國家行為人的人權訴訟
第二節 具有公共職責或國家因素的非國家行為人
第三節 與人權相一致的法律解釋
第十一章 尊嚴與民主,
第一節 尊嚴
第二節 民主
第三節 範例:宗教自由與私立學校的體罰廠
第四節 尊嚴與民主:小結
第十二章 復雜性、共謀和互補性
第一節 復雜性
第二節 共謀
第三節 互補性
第四節 結語
譯後記
在全球化時代,對於國際組織、跨國公司等非國家行為人是否應承擔保護人權的責任,侵犯人權是否應受到懲罰,理論界和實務界都有很多爭議。非國家行為的人權義務涉及國際人權法、國際人道法、國際經濟法和國內法等眾多交叉領域。本書獨具匠心的研究,發人深省。
(英)克拉帕姆 著 陳輝萍 徐昕 季燁 譯
(英)安德魯.克拉帕姆,日內瓦國際人權與人道法研究院院長、日內瓦國際問題研究所所長。
陳輝萍,廈門大學法學院國際法教授。
徐昕,上海對外貿易學院WTO研究教育學院副教授。
季曄,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法律所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