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克雷格·布拉德利(CraingM.Bradley) 著
定 價:38
出 版 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年04月01日
頁 數:0
ISBN:9787301150139
《刑事訴訟革命的失敗》為推動美國對其法院制度進行繫統性和實質性的改革做出了重大努力,它引起了法學、政治學和犯罪學領域學者的強烈興趣。《刑事訴訟革命的失敗》作者令人信服地說明了出現這個問題的原因是因為美國的憲法體制導致其刑事訴訟規則以零碎的、一案一判的方式發展起來,而沒有像其他國家那樣以一部統一的刑事訴訟法典的方式制定出來。隻有美國期望其警察遵循如此累贅、如此復雜的規則,僅僅刑事訴訟的一個領域——搜查和扣押——就需要一部四卷本的專著來予以論述。
●第一章革命之前
第二章刑事訴訟革命
第三章刑事訴訟革命的失敗
來自各方的批評
各項研究
具體領域
第四章失敗的原因
不確定性原則
不完整性
第五章其他國家的做法
英格蘭和威爾士
澳大利亞
加拿大
法國
德國
意大利
結論
第六章面臨的任務
第七章刑事訴訟的備選模式
刑事訴訟的兩個模式目前運作的模式
擴展聯邦規則
附錄一1984年警察與刑事證據法節選【含修正】(英國)
附錄二《警察與刑事證據法》執行守則修正稿節選(英國)
TableofCases
Bibliography
《刑事訴訟革命的失敗》作者令人信服地說明了出現這個問題的原因是因為美國的憲法體制導致其刑事訴訟規則以零碎的、一案一判的方式發展起來,而沒有像其他國家那樣以一部統一的刑事訴訟法典的方式制定出來。隻有美國期望其警察遵循如此累贅、如此復雜的規則,僅僅刑事訴訟的一個領域——搜查和扣押——就需要一部四卷本的專著來予以論述。作者建議,美國應當與國際潮流一道,用一部綜合的、全國適用的法典來規範警察程序。他解釋了為什麼美國刑事訴訟規則的制定制度是一個失敗,並介紹了其他國家是如何制定其刑事訴訟法的。在20世紀60年代早期,通過一繫列標志性判例,美國聯邦優選法院對警察程序進行了革命,即對警察程序施加了更加嚴格的要求。今天,沃倫法院的法學原理雖然存活了下來,但參與刑事司法制度的每一個人——警察、檢察官、被害人、學者以及包括優選法院大法官在內的法官——都認為優選法院在這個領域頒布的規則是一個失敗。
《刑事訴等
克雷格·布拉德利(CraingM.Bradley) 著
作者:(美國)克雷格·布拉德利(CraingM.Bradley)譯者:鄭旭
克雷格·布拉德利,男,美國印第安納大學伯明頓分校法學院教授,主講刑法和刑事訴訟法課程。1967年取得北卡羅林納大學文學學士(BA)學位,1970年取得弗吉尼亞大學法學博士(JD)學位。曾任哥倫比亞特區華盛頓市助理聯邦檢察官(1972-1975),美國聯邦優選法院倫查期待大法官的書記官(1975-1976)。主要從事刑法和刑事訴訟法領域的比較研究,曾在德國馬普所和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工作較長時間。已出版《刑事程序國際比較研究》、《倫查斯特的法學遺產》等著作。
鄭旭,男,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主講刑事訴訟法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