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的目的與意義
三、研究內容與研究方法
四、創新之處
第二章 農業綜合執法體繫建設的相關研究
一、關於農業綜合執法的定位研究
二、關於農業綜合執法體制研究
三、關於農業綜合執法機制制度研究
四、關於農業綜合執法能力建設研究
五、本章小結
第三章 農業綜合執法體制建設的理論基礎。
一、農業綜合執法的概念與特點
二、農業綜合執法的基礎理論
三、農業綜合執法的法律依據
四、農業綜合執法的關鍵環節
五、本章小結
第四章 農業綜合執法的現狀與趨勢
一、農業綜合執法的發展歷程
二、農業綜合執法的主要成效
三、農業綜合執法存在的問題
四、農業綜合執法的制約因素
五、農業綜合執法的發展趨勢
六、本章小結
第五章 農業綜合執法情況實證研究
一、數據來源
二、調查問卷設計
三、實證分析
四、主要結論
五、本章小結
第六章 國外農業行政執法經驗借鋻與啟示
一、歐盟農業行政執法的狀況
二、美國農業行政執法的狀況
三、日本農業行政執法的狀況
四、國外農業綜合執法的主要特點
五、國外農業行政執法體繫建設對我國的啟示
六、本章小結
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一、研究結論
二、對策建議
三、討論展望
參考文獻
附錄一 農業綜合執法狀況調查問卷
附錄二 各地農業綜合執法情況調研
湖北省農業綜合執法情況調研
甘肅省農業綜合執法情況調研
浙江省農業綜合執法情況調研
江蘇省農業綜合執法情況調研
陝西省農業綜合執法情況調研
山東省農業行政執法情況調研
遼寧省農業行政執法情況調研
廣東省農業綜合執法情況調研
福建省農業綜合執法情況調研
重慶市農業綜合執法情況調研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打聯動指做好農產品質量檢測與案件查處的銜接,組織抽查的部門或單位呀及時將檢測結果告知執法機構,以便執法機構盡早啟動執法程序,及時固定證據糾正和查處違法行為。要改變“重檢測輕處罰”的現像,改變行政執法機構既管查處又管檢驗的體制,將監督處罰職能與技術檢驗職能相對分開,理順行政執法與檢驗檢測工作的關繫,做好案件查處與檢驗檢測的銜接,建立執法信息共享機制。將承擔技術檢測、檢驗、檢疫職能的單位逐步與政府部門脫鉤,不再承擔行政執法任務,其職責轉變為面向全社會,依法獨立地為政府部門、行政執法機構和企事業單位提供客觀公正的技術檢測、檢驗、檢疫服務。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相適應的統一、規範、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建設廉潔公正、作風優良、業務精通、素質過硬的行政執法隊伍。為了杜絕假冒偽劣農資產品流入市場坑農害農,檢驗檢測部門要及時將審批和檢測結果告知執法機構,為執法提供等